尊敬的业主:
大家好,
我叫,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信任,推选我成为我们小区的业委会主任。我们的小区就是社会的一个缩影,其中涉及的社会关系就像社会一样复杂。当我们单独一个人与政府或各种机构处于一对一的关系中时,普通个人是很少发言的,即使有不和谐的声音,大家也难以听到。但整个小区作为一个天然的会场,一个人的声音会因集中的人多了而显得非凡响亮。在其它场合个人是很难找到“业主”这样唯一的身份认同的,因为其它场合中的各种关系就显得散乱而不集中不和谐的现象即使存在但也不显眼,而在小区内却截然不同。
我们都知道业委会就是小区实行业主公共事务民主制度,协调办理物业治理公共事务和社区公益事业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公益性是它的最大特点。要成为业委会成员的条件之首是必须热心公益事业,我们业委会成员为业主办事纯粹是“为人民服务”,还要有很强的责任心,有一定组织能力等等条件,我认为自己不仅具备了以上条件,,还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强的组织能力,懂得物业治理专业知识,知道经济核算,具备处理危机的能力,介于我的工作性质,有双休日,我也有时间来处理业委会工作。要做好业委会工作,先要懂得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正确合理的运用它,在处理业委会和物业治理企业之间的矛盾与纠纷时,要做到公平公正、合法合规,要协调处理好业主公共利益和事务,在此我也做好了良好的心理预备,预备在长期的业委会工作中接受我们广大业主的监督,同样要下定决定在面对业主的不理解或者物业治理企业这样那样无故的埋怨、指责和非理性“待遇”时,一定要“拿得起放得下”,要“泰然处之”。
据相关统计资料,在我们身边最多只有3—4%的业主会有强烈维权愿望,而大多数业主是沉默的,只有通过我们广大小区业委会成员的不懈的宣传、屐以事实和法规来说话,使广大的业主觉醒,逐渐扩大维权的比例。美国治理学家法兰西斯说“你能用钱买到一个人的时间,你能用钱买到一个人的劳动,但你不能用钱买到热情,你不能用钱买到主动,你不能用钱买到一个人对工作的奉献”,在此我向大家公布,在这场唤醒、发动、普及法制教育的过程,我将以百分百的热情与主动,投身到维权活动中来。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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