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障协议为切实保障学生利益,明确学校和家长之间的责任关系,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自身特点,特定协议如下:1家长必须按时接送。接生时要告知当班教师,送生要送入教室,交与当班教师。2因家长延误时间,导致学生在放学后无人接而造成伤害或造成他人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家长负完全责任。3因家长未送入校内,学生在学校大门以外受到伤害的或造成他人伤害、财产损失的,由家长负完全责任。4对于家长不予接送同意其自行上下学的学生,如在上学途中和放学途中发生意外伤害,由家长自己负责,学校概不负责。5接送时间以学校作息时间为准,即:上午8:00~11:00,下午2:20~4:50。6
本协议一经学校盖章家长签字,即为有效,可作为法律凭据。
学校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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