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xx市六届市委常委会第92次会议精神和《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贸行业涉及可燃爆粉尘企业整治工作方案》(x安监管〔20xx〕9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地安全工作实际,我镇从20xx年xx月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开展了为期100天的安全生产行动,现将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明确目标,建立机构
按照“铁规定、钢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排查工贸行业存在粉尘防爆危险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集中整治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为加强对“百日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指导与综合协调,在专项行动期间,镇党委政府设立专项行动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由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涉及可燃爆粉尘企业“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二、专项整治、突出重点
全面排查存在和疑似存在17种容易发生粉尘物质爆炸危险的企业,发放并回收可燃爆粉尘调查报告47份,其中疑似可燃爆粉尘单位12个,包括碾米厂、家庭制茶厂、木质、竹制加工点等,经过镇安监所实地调查,因久未开工、无粉尘或数量稀少、开阔地带,通风环境良好等原因,均认定其不符合可燃爆粉尘企业。
三、加大监管、积极宣传、建立长效机制
以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为基础,新宅镇安监所结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诚信体系建设议程,企业的规章制度、安全台账、现场管理等方面对全镇进行不定期抽样排查工作,加强对涉及可燃爆粉尘企业监管力度,积极宣传粉尘控制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到人,建立长效机制。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