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东营一心新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及施工方的技术经济实力,拟将东营一心新能源有限公司办公室、宿舍等区域供暖安装工程委托给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东营一心新能源有限公司办公室、宿舍暖气片
安装工程
2、 工程地点:东营一心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工程承包方式和范围
工程承包方式:
本工程实行包工包料(暖气片除外),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不得另行转包和分包,一旦发生转包、分包或变相转包、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10%的赔偿金。
工程承包范围:
本工程宿舍、地磅室、门卫、维修班、司机室、餐厅、化验室、各办公室等区域供暖安装工程的材料供应(暖气片除外)、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
三、交付使用时间、地点
201 年月日前交付甲方使用,使用地点为东营一心新能源有限公司。
四、验收标准
工程完工后,按先前协商要求由甲乙双方共同验收。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金额25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伍仟元整。
该合同单价已包含本供暖工程的材料(暖气片除外)、进出场费、装车、安装、调试、运输、安装、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等其他各项有关费用,甲方无须再向乙方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正常供暖7天后,由甲方一次性全额付款。
七、违约责任
1、乙方的违约责任
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验收,应通知甲方,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每延期1天,甲方有权对乙方罚款500元,从合同总金额中扣除。不能按质量或技术标准交付甲方使用,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的违约责任
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验收,应通知甲方,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八、其他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有违约方承担。
2、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法院为广饶县人民法院。
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 2 份,双方各持一份。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签章):东营一心新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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