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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气体采购合同书

2021-08-09 来源:易榕旅网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现就甲方从乙方处采购工业气体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同产品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 位含税单价(元)备 注

  40L瓶 税率按国家政策规定

  40L瓶

  40L瓶

  40L瓶

  40L瓶

  40L瓶

  40L瓶

  1、在合同的履行中,数量应以甲乙双方工作人员签字的气体登记卡或送货单实际数量为准。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可以根据市场原材料等因素的价格变化,对本合同项下的合同产品的单价做相应的调整。最终单价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书面确认文件中的单价为准,合同中的其他条款不变。

  二、交货地点

  乙方按甲方要求,在甲方所在地仓库交货。

  三、运输方式及风险承担

  运输由乙方负责,但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到达交货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合同产品运抵交货地点并交由甲方保管之前所产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在合同产品运抵交货地点并办理交接手续后,甲方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妥善保管、安全使用,若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概由甲方承担。

  四、 产品包装与回收

  1、该合同项下的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对合同产品进行包装。

  2、气体钢瓶属于乙方产品的有价包装物,甲方根据生产需要可向乙方租用部分气体钢瓶以满足生产使用。甲方在储存或使用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或损坏气体钢瓶的,按每只钢瓶600元、每只杜瓦罐12000元赔偿给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10天内乙方应如数归还乙方的所有气体钢瓶。逾期未如数归还者,甲方亦应以现金支付的方式赔偿给乙方。

  3、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每个季度对甲方租用乙方的气体钢瓶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如盘点实际数量与租用数量有差异的,按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进行赔偿。

  五、发票入帐及货款的支付

  1、发票入帐:甲乙双方每月底核算当月供货数量,乙方应于次月的8日前完成对账,15日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到甲方财务挂账。

  2、货款的支付

  自甲方收到乙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一周内以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按发票金额全额向乙方支付货款。逾期未付或未付清者,甲方应承担该欠款的利息,其利率按月2%计取。

  六、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1、因各种原因,一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或本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的,提出方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以便对方安排生产和经营;

  2、因乙方提供的产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且乙方又缺乏持续改进的能力,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因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所规定的货款支付期限支付乙方货款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追究因为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不可抗力,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当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七日内提交事件发生地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可以免除其部分或全部责任。

  九、其它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 自20__年1月 1 日起至 20__ 年 12月 31日止。如本合同到期后双方无异议,则本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 壹 年。如有异议,则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前两个月提出。

  2、附件(如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单位名称:

  地址: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日期:乙方

  单位名称:

  地址: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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