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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协议

2024-01-16 来源:易榕旅网

  甲方(用工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务派遣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新运公司与乙方签订的《劳务派遣合作协议书》,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劳务派遣人员的数量、工作地点和派遣期限乙方按甲方要求派遣 名劳务人员(详见附件1)到 省(直辖市、自治区) 市(区) (项目名称)工作。派遣期间,如发生人数变化,以实际劳务派遣人员增减变化为准。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或 工程结束终止。

  二、劳务派遣的内容

  (一)、乙方根据甲方劳务派遣用工需求计划,向甲方派遣规定数量,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

  (二)、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要求年龄18~45周岁(有特殊技能者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入场前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体检费用由用工单位负担),无违法犯罪史,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

  (三)、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执行甲方有关工时、休假、管理、考核、奖惩方面的规章制度,乙方应要求劳务派遣人员遵守。

  三、劳务费用的结算

  1、乙方派遣劳务人员完成了甲方规定的生产任务后,甲方根据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乙方考勤,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劳务费用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乙方管理费用(含社会保险费等),其中: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按所在工作单位、从事岗位、日工资标准按月支付;管理费按乙方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的 %支付乙方的管理费,每季度结算一次,于每度季末次月20日前,乙方开具有效发票后,由甲方按期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乙方若能直接为劳务派遣人员支付工资,应按时足额发放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发放工资单交甲方一份,作为甲方监督的依据。乙方不按时足额发放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的,甲方有权予以处罚。

  3、甲方每月从管理费中扣留10%作为乙方履约保证金,如乙方违约给甲方带来损失,甲方可用于冲抵损失及对乙方罚款,履约保证金自协议生效之日起每满一年清算一次,余额返还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为流动施工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有权对乙方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进行调整。

  (二)、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有权对乙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与自有职工同等的管理、考核和奖惩。

  (三)、劳务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前3日通知乙方,并退回乙方。且有权要求乙方在 日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擅自离岗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累计旷工超过三十天的;

  (3)打架滋事严重影响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玩忽职守违规操作,发生安全事故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经调查分析认定负主要责任的;

  (5)不服从公司正常工作安排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用工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工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9)与劳务派遣公司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期满不再续订的;

  (10)劳务派遣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务派遣协议无法履行的。

  (四)、甲方应按岗位(工种),为乙方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以及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五)、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监督的义务;

  (六)、若乙方委托甲方为劳务派遣人员代考勤和代发工资,甲方应按乙方出具的委托书要求代为劳务派遣人员考勤和发放劳动报酬,并每月按期将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清单抄送乙方。

  (四)、乙方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连续工作满6个月,可凭票由用工单位报销由居住地到工作地的单程路费(火车硬座)。

  (五)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负责做好即时处臵工作,乙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处理,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岗位(工种),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以及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如甲方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侵犯劳务派遣人员的权利时,乙方有为劳务派遣人员主张合法权益的权利

  (三)、根据甲方的劳务派遣使用计划,严格按照岗位需求说明、招聘条件及人数提供劳务派遣人员。

  (四)、乙方应与劳务派遣人员依法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剩余期限应大于本协议期限,并向甲方如实提供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劳务派遣人员花名册(含个人自然状况)、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字确认的)。

  (五)、按时为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和建立、缴纳社会保险。按月将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参保人员名单扫描抄送甲方。商业保险办理约定为: 。

  (六)、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在协议期内应保持稳定,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调离劳务派遣人员,甲方按每调换一人罚款500元进行处罚。

  (七)劳务派遣人员未按甲方规定时间到达施工地点,造成甲方工期延误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按每迟到一人罚款 元进行处罚。

  (八)、乙方劳务派遣人员因工伤、亡或患职业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积极按有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善后相关事宜,并做好工伤、亡或职业病的申报、认定及保险理赔手续。保险理赔之外若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不低于 %的费用,其余部分由甲方承担。

  (九)劳务派遣人员发生非因工伤、残、病、亡或非甲方原因导致的个人人身及财产损害,均由乙方负责处理。

  (十)乙方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乙方对劳务人员的损害赔偿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给乙方的一切损失。

  (十一)若委托甲方为劳务派遣人员代考勤或代发工资,应向甲方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

  (十二)乙方或乙方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阻碍、干扰甲方所属单位、上级单位、业主、监理、政府或其它相关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得在媒体上做不利于上述单位及有关人员的宣传,不得妨碍当地交通、治安,不得妨害他人工作、生活和社会稳定,如有违反本条款,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及责任,并承担违约金 元/次。

  六、大中专毕业生劳务派遣特别约定(无大中专毕生派遣,此条删除)

  (一)、甲方负责对乙方大中专派遣生(以下简称派遣生)培训期的管理及任职资格考核工作,并配合乙方做好派遣生的定职、提职等工作。

  (二)、若甲方因生产任务接续等原因,造成派遣生停工放假,首先安排派遣生休各种有薪假,有薪假休完后仍不能安排上岗或没有有薪假的派遣生,由用工单位比照甲方职工实行待工和内部下岗,并支付相应工资。

  (三)、若乙方委托甲方为派遣生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技能鉴定,乙方应出具委托书要求代为评审和鉴定,甲方应予以配合。

  (四)、乙方负责为派遣生建立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材料。

  (五)、派遣生的社会保险费每月结算一次,管理费按季结算。

  七、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协议在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本协议;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协议,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协议进行变更、中止或解除。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1、甲方施工任务提前完成或发生变化,在向乙方说明情况后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

  2、乙方不能按甲方施工生产要求派遣劳务人员。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1、甲方未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致使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

  2、甲方连续3个月拖欠劳务费的。

  (四)、甲乙双方要求解除本协议时,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

  八、其他

  (一)、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

  (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或要求上级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向咸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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