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家长学校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家长学校的教育水平和质量,根据《塔城市教育系统关于进一步做好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家庭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本学期家庭教育工作安排如下:
一、进行工作培训,确保家庭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开学初召开由班主任和各班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参加的.工作培训,完善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学校、年级、班级的三级组织建设;健全组织机构,制定教学计划,完善考评制度。
二、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教材建设
家长学校教材是指导家长学习家庭教育先进理念的主要内容之一,根据塔地教[20xx]第16号文件《关于加强塔城地区教育系统家庭教育工作的意见》中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教材建设的内容,继续选用《不输在家庭教育上》作为家长学校教材。并通过学习进度指导、学习内容指导、每月作业指导、读书交流等活动对家长做好教材学习指导的工作,引领家长通过教材学习不断提升自身育人素养。
各班要于3月12日前召开班级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会议及家长会,确定本学期学校家庭教育工作计划、安排落实各项活动、教材征订等工作,并于3月14日前将本学期班级家庭教育工作计划发到学校网站德育阵地计划总结板块, 教材征订数量(教材征订务必坚持“自愿、包退”原则)上报德育处。教材到位后各班主任根据教材内容制定本学期教学计划,同时发到学校网站德育阵地家庭教育板块。
三、进一步深入开展家庭教育各项活动
根据自治区20xx年中小学德育工作视频会议要求,每学期开展家庭教育活动不少于五次,除开展讲座、培训、读书交流、家长沙龙、专题研讨、亲子活动外,还可通过分类指导、家家联动、个案指导等形式将家庭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下去,为家长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指导活动,解决家长的实际问题,每次活动要求有文字资料与影像资料备案,并随时上传、发布工作及活动讯息到学校网站德育阵地家庭教育板块。各班于每月1号前将至少2份上月优秀家长作业电子版交到至德育处,为《不输在家庭教育上》和《塔城日报》“家长课堂”栏目供稿,并发到学校网站德育阵地家庭教育板块。
四、考核表彰
六月将进行第二届优秀家长及优秀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的评比表彰活动。
学期末学校将根据塔城市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下发的《家庭教育工作班主任考核标准》、《班级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考核标准》、《班级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家长考核标准》对各班家庭教育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纳入年终考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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