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男,汉族,X年XX月XX日出生,家住,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申请事项:请求法院立即解除对申请人超额部分财产的保全措施。事实和理由: 诉纠纷一案,法院对申请人相关财产进行了查封、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1、X银行,账号,共多少元
2、鲁宝马牌小汽车一辆,车辆识别代码:
3、位于房屋一套,面积平米,登记号为:本案目前已进入执行阶段,法院已从申请人银行卡扣划X元,保全的宝马轿车目前价值X元,因此已扣划的金额与宝马轿车的价值足以履行生效判决,没有必要对申请人的房屋继续保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的规定,现申请人申请解除对超额部分财产的保全措施。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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