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未拖欠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2022-04-05 来源:易榕旅网

  致安县水务局:

  由我公司承建安县《20xx年水土保持灾后重建项目工程(第四批三标段)》项目现已完工,已于20xx年9月底通过安县主管部门自检验收。

  我公司郑重承诺:

  1、在完成该项目期间,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的农民工工资已及时如数发放给农民工。

  2、如果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相关纠纷及责任,均由本公司承担,均与安县水务局无关。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