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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2022-11-07 来源:易榕旅网

  我院按照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威远县新农合基金管理使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xx)30号文件精神,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通过自查一致认为:近年来,在县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新农合中心的监督指导下,我院认真为广大农合病员宣传新农合政策及有关补偿规定,切实做好了新农合工作,做到了基金管理使用规范,医疗服务良好,收费、治疗、检查,网络、处方、发票、清单、医嘱统一,信息公示透明,受到了群众的好评。现将新农合基金管理使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首先,我院成立了以院长组长、院办主任兼医务科主任为副组长,医保办、住院部、护理部、财务科、药械科主任为成员的领导机构,设立了新农合办公室和服务窗口,配置专用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配备了两名素质高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新农合补偿工作。为了从基础上抓好这项工作,我们结合本院实际,制订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比如《新农合医疗费用控制措施》,《农合办工作人员工作制度》等,同时加强了微机管理住院系统,继续实行并完善一日清单制度,对收费项目按照市、县物价标准重新进行规范,使患者每天的花费情况都明明白白。

  2、严把程序,优质服务。

  医院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医护人员的上岗执业资职及超执业范围﹑超诊疗科目等事项进行了自查,未发现无执业资职人员开展诊疗服务,无超执业范围﹑超诊疗科目行为。并要求农合办人员严把审查、核对、核算、兑付四关,在患者入院时由接诊医生及护士把关新农合身份关,填写患者身份确认卡。新农合工作人员定期不定期深入到病房对身份进行核实。在出院报销审核参合患者身份时,做到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本人三对照,大额医疗费用报销必须有主管领导初审后方可进入报销程序,在报销过程中,要求必须是参合患者本人或家属办理手续,并在一日清单上签上名字,特别强调不允许院内人员代办手续。对报销审查、核算、公示实行责任制,每一笔帐目必须由审查人、核对人签字方能生效,每个星期都对大额补助情况进行公示,还强调对因不负责任,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赔偿损失。在参合患者报销过程中,医院处处为他们着想,尽力提供优质服务,如对住院票据丢失的患者,让收费室无偿为其补办票据;针对参合群众复印不方便的情况,又购置复印机为其提供便利,还增设了候诊椅、免费提供茶水、计算器、眼镜等,保障参合患者的权益。

  3、掌握病人住院指针﹑基本用药目录,合理施治。

  要求医生熟练掌握病人住院指针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加大了宣传力度,对新农合各项工作的规章制度,医疗收费,药品价格上墙公示,让广大人民群众明明白白地消费,放放心心医疗。新农合住院补偿人员及补偿费用及时公示上墙,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加强

  了对医务人员进行“新农合”主要政策规定及管理内容的培训。制定奖惩制度,并按不同职责,纳入工作人员考核的内容。

  4、规范医疗行为。

  诊疗过程中做到了“四合理”(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五统一”(收费、治疗、检查,网络、处方、发票、清单、医嘱统一)。无私收费、乱收费、无乱延长住院天数,无收治不符合住院病人、挂床和制造假病历现象。

  5、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

  实行收支分离,做到管账不管钱,管钱不管帐,每月定期及时、准确向县新农合中心上报报账材料,报表真实、可靠,无弄虚作假现象,无违规套取新农合资金现象。同时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向社会公示参合人员补偿情况,并建立咨询、投诉与举报制度,实行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和制度监督相结合,确保基金运转安全。尽可能地给患者多用“目录”用药,不能滥用药,不做与病情无关联的检查,能用一线用药的不用二线、三线药物,医院在用药上、特别在抗生素用药上加强了监督,对不合理用药的及时指出并让其改正,对《目录》外确需用药的,需征得患者同意后才能开具,确实让参合农民得到实惠,

  6、存在问题:

  虽然我院严格按照新农合管理规定开展工作,但通过自查自纠工作仍发现还是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

  ①入住病人的病历有个别医生未及时完成。

  ②少数病人出院后未及时报账。

  ③个别病历的病人信息,自费药品知情同意书、新农合入院须知、患者身份确认表等签字不够完善。

  7、整改措施:

  对在这次新农合基金管理使用专项治理工作中自查出的.不足,我院及时召开全院职工大会,落实措施加以整改,落实专人管理。要求经治医生收治病人后首先要完善新农合入院须知,自费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患者身份确认表及病人信息等相关文书签字,及时完成病历书写。出院后及时报账。各职能科室要严格按照新农合管理规定开展诊疗活动。

  今后我院将继续在县卫局的领导和县新农合中心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执行新农合的管理规定,继续实行网络化管理,做到数据准,报销及时,让群众满意,领导放心。总之,为确保广大参保农民享受较好的基本医疗服务,我院将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暂行规定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xx省新农合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行为守则》,做好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圆满完成参保农民的医疗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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