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企业经营活动,维护合同双方的共同利益,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合同双方须共同遵守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持双方正常的业务交往。
二、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
三、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采用任何方式损害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
四、任何一方发现对方业务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时,有义务及时向对方监督部门举报(双方监督部门电话见主合同)。
五、在商务活动中应依法办事、廉洁自律,不得有任何涉及商业贿赂或损害对方企业利益的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向对方单位及对方工作人员索要或接受对方单位及对方工作人员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或好处费、感谢费等;
2、在业务活动中以任何理由设置障碍、态度粗鲁,刁难对方;
3、在对方单位报销任何应由本方或本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
4、要求或接受对方单位或对方工作人员为本方工作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或为其配偶及亲戚朋友安排工作提供方便;
5、参加对方单位或对方工作人员安排的宴请、健身、娱乐、桑拿、按摩等活动;
6、向对方单位或对方工作人员要求为本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及亲戚朋友介绍经营业务等活动。
六、任何一方单位或工作人员违反本承诺书约定的,均应赔偿对方违约金元;构成犯罪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司法机关报案,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违反本承诺书的一方及其工作人员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
七、本承诺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一式两份,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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