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市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根据《20xx年全市软环境建设和纠风工作实施方案》、全市教育工作会议和市教育局委员会一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的安排部署,现就20xx年全市教育系统软环境建设和纠风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xx年的全市教育系统软环境建设和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市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全市深入推进软环境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教育中心工作,以治理教育收费中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加强“四风”建设为载体,以查处违纪案件为重要措施,以行风评议为主要手段,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坚决纠正破坏软环境建设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促进全市教育工作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软环境建设,切实解决影响教育形象的突出问题
1、深入开展教育“三乱”的专项治理。开展春秋两季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和寒暑假专项整治乱办班、乱补课行动,重点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建立健全教育收费检查情况和教育乱收费案件的通报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树立教育良好形象。
2、深入开展政务公开、校务公开活动。以市、县(市)区教育网和各学校校园网为主要载体,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全面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公开内容由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制度,把重大决策事项、领导干部重要事项、组织人事工作事项、财物管理事项、教职员工切身利益事项、学生管理工作事项以及需要公开的其它事项及时公开,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群众满意度。
3、健全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抓好行政效能监察。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度建设,使每项权力运行的环节和每个工作人员的行为都受到约束和监控。积极协调配合,推进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从源头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深入基层明察暗访,监督检查教育系统执行《鞍山市机关效能建设“五条禁令”》情况,切实纠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不良工作作风,严肃处理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树立为民、清廉、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
4、加强执法监察工作,切实做好源头防范。开展对教育改革发展政策、任务和举措以及涉及人、财、物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坚持并完善以中考招生为重点的“阳光工程”,加强对各类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尤其是重点督查好中考体育测试、中高考政策性加分和中高考招生的各个环节,坚持做到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同时邀请市纪检监察部门、信访投诉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学生家长代表参加各类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强化对教师职称评定、教师招聘、干部提拔等教育热点问题的监督检查。加大力度,全面推行解决新生分班等教育热点的好经验、好做法,对新生分班进行全程监察,杜绝重点班、尖子班、关系班,深入推进小学入学和小学升初中分班规范化、公开化,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以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为重点,深入推进纠风专项治理工作
1、开展“四风”建设活动。在全系统内,广泛开展以加强校风建设、学风建设、教风建设和作风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四风”建设活动,促进教育行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全市教育整体工作上水平(活动方案另发)。
2、加大对教育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各级政府按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公用经费,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平调教育经费,严禁越权审批、立项、定价;加强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行为,严禁各类学校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3、进一步规范中小学代收费、服务性收费行为。重点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学校食堂饭菜质次价高、教辅材料散滥、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不规范以及高中阶段招借读生高收费等问题。
4、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巩固我市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办学行为的成果,继续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初中新生“按成绩蛇形分班”的原则,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择校生、择班生;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今年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严格控制在国家和省要求的比例之内。严禁高中在择校生之外以非计划生、旁听生、借读生等名义招收学生收取借读费;对民办教育机构的乱办班、无证办班行为,严肃查处,坚决取缔。
5、深入开展违规补课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严肃查处中小学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行为;按照“八条处罚规定”,严肃处理违规补课的中小学教师。对性质恶劣、影响严重的顶风违纪人员通过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行动。
(三)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形成齐抓共管教育行风工作的'舆论氛围
通过民心网举报投诉平台、行风和软环境公开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充分发挥教育行风和软环境建设监督员、师德师风监督员、市政协民主监督员的作用,通过召开座谈会、适时组织各类监督员视察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等形式,听取社会各界对教育系统软环境建设意见和建议。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电话、报纸等载体与群众互动,适时走进《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和《关注软环境》栏目,与群众直接交流,倾听民声,为民解忧,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促进作风转变。
(四)加大工作力度,坚决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1、加强信访举报工作,保障检举控告渠道畅通。建立长效机制,出台《鞍山市教育局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暂行办法》和《鞍山市教育局领导干部定期接待来访群众制度》,切实做好新时期的信访举报工作。做到市民对教育的投诉和信访举报及时办理,及时反馈,及时查处。
2、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贪污受贿、侵害群众利益的教育“三乱”案件,严肃查处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案件,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3、充分发挥民心网作用,服务和推进教育纠风工作。高度重视民心网办件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层层把关,高质量办理群众通过民心网反映的诉求问题。把受理纠风专项治理问题的举报、投诉作为重点,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不正之风问题。对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实行再次办理,有效促进问题的解决。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对群众反映的共性、突出问题,集中研究,综合分析,制定源头防范措施,从根本上予以解决。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提高信息质量,扩大鞍山教育纠风工作在全省的影响。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要把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施三级签状,层层落实责任,抓好本系统、本单位的软环境建设和纠风工作。坚持和完善教育系统行风评议活动(评比方案见附件),继续在全市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示范校活动。
2、强化案件查处,严格责任追究。要坚持以查促纠的原则,把查处案件作为推动纠风工作的重要手段,建立查处不正之风问题的快速反应机制。对于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切实起到教育和震慑作用,遏制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继续把查处行风违纪案件情况作为评价各单位纠风工作的重要内容。
3、注重制度建设,加强源头防治。要把制度建设作为纠风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坚持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源头性问题,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推动纠风工作的法制化建设,努力从根本上预防和解决不正之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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