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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降水施工合同

2020-12-11 来源:易榕旅网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承包甲方 凯世捷·财富广场项目 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现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凯世捷·财富广场项目;

  2、工程地点:蒲江县桫椤路上段1号。

  3、基坑支护及降水工作概况:基坑支护旋挖桩约4100m(包括A’B’段增设的四根构造桩和A’B’段-0.7m~-6.5m的锚杆护壁施工),桩间网喷约5580㎡,高压旋喷锚索约11382m(在-9.0m锚索位置用两根32a工字钢作腰梁),桩间连系梁约371m;降水井共15个,每个降水井深30m,合计450m,台班按一年计算(超出两个月内不予增补,超出两个月外按实计算台班费用);沉砂池3座,排水沟约400m。

  二、承包方式及范围

  1、承包方式:综合总价包干1180万元,大写:壹仟壹佰捌拾万元整(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设备、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资料、包定位放线;不包括施工用电费用,施工用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2、承包范围:凯世捷·财富广场项目的护壁及降水工程变更审后施工图中的所有内容;沉砂池及其排水系统的施工,包括施工期间的洗车设备及人工;乙方需做方案深化设计,组织专家审查合格并通过主管部门备案。取水费由甲方负责;变形观测和钢绳锚拉检测由甲方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做点及检测并负责费用。

  三、施工工期

  1、本工程施工工期为

  2、开工时间暂定为:月面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

  3、竣工时间暂定为:具体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的开工之日起,根据本合同确定的施工工期计算。

  四、工程质量

  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1、本合同价款为护壁及降水工程的综合总价包干费用。

  2、本工程的综合总价为一次包干价,完成降水及护壁设计施工图中所有分项工程至通过甲方验收合格的综合总价,含直接费、间接费、机械进出场费用及各种取费、人工工资调增、利润、税金、管理费及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

  3、降水费用含在本合同包干价内(电费由甲方负责)。

  4、本工程降水台班在招标中按一年包干计算的,若乙方超出两个月内甲方不予增补,超出两个月外按实计算。

  5、本合同包干总价费用均为含税价。

  六、甲方驻现场代表及职责

  甲方驻现场代表为,负责合同的履行工作,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

  本合同内所有的文件变更、洽商签证必须由甲方驻现场代表签字后生效。

  负责工程验收、工程款支付、办理竣工结算。

  甲方代表如有变动,应书面通知乙方。

  七、乙方驻现场代表及职责

  乙方指定 为该项目的驻现场负责人,负责现场的施工管理工作,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驻现场代表签字加盖乙方公章后生效,递交甲方。

  乙方代表如有变动,应书面通知甲方。

  八、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审批乙方提供施工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但甲方无需对该审批承担任何责任;

  2、提供施工图纸并组织设计交底;

  3、向乙方提供高程控制点、坐标点;

  4、协调乙方与其他参建单位的工作关系;

  5、组织各项验收;

  6、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乙方职责:

  1、编制施工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审核,甲方审批;

  2、按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变更的设计要求及甲方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规范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工程施工;

  3、服从甲方驻现场代表的施工指令,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机械安全性能良好,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接受甲方及有关主管部门日常对机械设备、材料质量,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原材料及砼检测由乙方负责其全部费用。

  4、按照成都市环境保护有关规定施工并负责现场交通和噪音的管理;

  5、施工场地整洁卫生达到成都市有关文明施工规定的要求;

  6、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临时保护;

  7、工程正式交验前的成品保护并承担相关费用;

  8、各项验收及工程档案移交,乙方交付的竣工资料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档案管理规定;

  9、工程验收合格后,移交甲方;

  10、工程的收尾工作、验收和移交,以及工程移交前的安全保卫工作等,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11、施工完成后按照甲方指令将机械设备及人员及时退场;

  12、特殊情况下,当现场现有水井、水泵无法满足排水需求时,乙方根据甲方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13、在施工中按甲方的要求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发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工区管理,做好职责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4、乙方需提供合同价款全额的有效发票。

  九、施工管理及协调:

  1、乙方应针对本工程特点制定施工方案交监理人员审核。

  2、为加强现场管理,乙方施工负责人应随时在现场并与甲方保持联系。

  3、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方案通过及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审核。

  4、乙方应维护好和周边住户、商户、街办、政府相关部门(含当地乡、村)的关系,杜绝发生各种纠纷。如果出现纠纷,甲方协助乙方与有关责任方协商解决,确保工程项目正常进行。

  5、在施工过程中,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整个工程项目产生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其损失按实计算(直接、间接损失),其费用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十、质量和安全要求

  1、本工程的质量要求为合格。

  2、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工程技术人员的统一指挥调度,科学合理有序地组织施工,严格遵守施工操作规程,并制订切实有效的安全施工措施,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乙方按图施工,降水必须降至基础最高水位以下5米,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砼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

  4、乙方对工程所需主要材料经甲方工程技术人员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

  5、若因乙方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实赔偿。若因乙方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造成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应加强其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自觉遵守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自觉服从甲方有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杜绝安全事故、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维护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形象。若发生上述事件,乙方应自行与责任方协商解决,并承担其全部费用。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其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十一、成品及半成品保护:

  1、工程成品及半成品保护工作,从进场施工至该项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甲方为止应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应制订出具体的措施做好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

  3、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乙方不再另行计取。

  十二、付款方式

  甲方依据合同确认的价款,按进度分阶段支付给乙方。

  1、降水井及排水沟和护壁柱施工完成: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2、冠梁完成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

  3、护壁及腰梁完成: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

  4、±0.00以下回填土完成: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

  5、20xx年春节前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

  6、降水工作结束后一月内付清全部余款。

  十三、工程质量保修与售后服务

  本工程保修期从土方开挖到基础回填及降水完成,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偿返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8小时之内到现场返修,超过此时间限制,乙方承担此项返修费用的双倍违约赔偿金。

  十四、工程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及说明,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增减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隐蔽工程在验收前一天,由乙方通知甲方到现场检查,甲方不按时到现场检查,乙方可自行检查后隐蔽,并认真如实填写隐蔽记录,甲方予以确认。若事后发包人提出复查的,复查合格,所有费用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所耽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复查不合格,检查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需无偿返修。

  3、竣工日期:本合同确定的竣工日期,是指乙方须在不超过该日期前,按照合同文件的约定和国家相关规定,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并且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经过竣工验收程序验收合格。

  4、当本工程具备以下条件时,乙方可申请竣工验收:

  (1) 本工程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实施完毕;

  (2) 申请竣工验收的资料齐备、完整、合格;

  (3) 符合政府或有关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任何竣工条件。

  当乙方认为本工程已具备该竣工验收条件时,应当提交竣工验收申请给甲方审查。甲方应该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如审查后认为已具备合同约定的竣工验收条件时,应当在出具审查结论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项目当地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5、甲方审查后认为尚未达到合同约定的竣工验收条件时,应当在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还需进行和完善的工作内容。乙方完成甲方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应当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直至甲方同意为止。

  6、如果本工程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则乙方应当根据验收结果对本工程进行整改或修复。整改修复完毕之后,重新办理验收。具体办理流程按照上述第4项、第5项执行。

  7、如果本工程通过了合同约定的竣工验收或重新验收,则甲方、乙方共同签署竣工验收文件,竣工验收文件上应当写明竣工验收合格的日期,该日期即为本工程实际竣工日期。

  8、如果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交了竣工验收申请,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处理该竣工验收申请,或者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组织竣工验收,则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申请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以日期在前者为准。

  9、实际竣工日期超过本合同确定的竣工日期,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五、竣工结算

  1、竣工结算报告: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当在 7日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 四 份。

  2、对乙方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和竣工结算资料,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相关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提出审查意见。

  3、甲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在合同文件约定的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未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

  4、如果乙方未能根据本条款的规定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和竣工结算资料,甲方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补充提交;如果乙方在收到此类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仍未提交,甲方可直接按照其认为应当支付的竣工结算金额,向乙方开具竣工结算书。

  十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施工,甲方有权暂扣相关部分工程款直至乙方返工符合质量要求,乙方自行承担返工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同时还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费用按实计算)。

  2、若因乙方原因而导致工程工期延误,则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0.5%计算。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未能完全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或工程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让乙方完成该未能完成的工作,且工期不予顺延,同时还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费用按实计算)。

  4、如果乙方未能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和竣工结算资料,乙方须承担工期延误的责任,除承担按竣工结算金额20%的违约金外,并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以上违约金甲方可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6、本合同确定的开工日期,是指甲方发出的开工通知中所载明的开工日期。在开工前,乙方必须根据工程所在地有关规定和惯例申请及办妥一切所须之手续并获得批准文件,如乙方因此而影响工程的开工,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工期不予顺延。

  7、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1)乙方实际完成进度滞后于甲方审批的施工计划,经甲方要求整改后仍然存在滞后情况的。

  (2)乙方工程施工严重违反施工规范,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安全隐患,经甲方要求整改后仍然未有改善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工程转包他人。

  (4)乙方出现不服从不执行甲方的现场管理及指令的情况。

  十七、本工程不允许转包和非法分包。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权利或义务,否则转让无效,并须承担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30%的违约金。乙方的任何转让行为均不改变本合同的司法管辖。

  十八、通知:

  乙方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通信地址为:“ ”。如有变更,须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按乙方通信地址寄出的文书、函件等,视为已送达乙方。如因乙方通信地址变化或乙方拒收等造成甲方寄送的文书、函件被拒收、退回的,仍然视为已经向乙方送达,由此产生的责任及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九、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当事人一方向本合同履行地(即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3)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二十、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织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合同附件

  (1)承诺书

  (2)工人进场要求

  (3)签证程序

  (4)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5)工程质量管理协议

  二十一、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在交付竣工工程,工完款清,本合同即告终止。

  二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 肆 份,乙方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十三、补充协议规定

  相关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认,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包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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