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城镇居民政策性口粮、牧民口粮、救灾用粮以及部队用粮的供应工作;指导、监督市军粮供应站业务,汇总上报军供统计报表,做好军供保密工作。
2.协助开展国家和粮食政策在本市的贯彻落实工作,监督管理市粮食购销活动。
3.指导、监督储备粮安全保管与粮食企业安全生产,做好科学保粮、防治检测工作。
4.负责收集、整理、管理相关业务文件与资料。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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