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确保农保基金的安全与完整,促进我县新农保工作健康有序运行,根据人社险中心函201171号《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新农保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我中心围绕检查内容,开展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新农保临时户收支情况。
我县新农保工作自20xx年11月20日正式启动,按照省厅要求,结合县委、政府相关精神,为加快我县新农保工作进度,同时也是为了农保保费收缴安全,我们在信用社开立了新农保收入临时户,用于临时存管乡镇收缴的有参保意愿且未进行参保信息审核的农民缴纳的农保保费,待信息审核通过后再划转县农保收入户。
为规范农保资金管理,按照会计制度要求,3月份我中心对该临时户进行了全面清理,并于3月31日予以撤销,临时户完成了他的使命。我们通过严格审核,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民缴纳保费收入14,806,800元及账户中产生的利息收入利息8920.44元全部转入县农保收入户,同时对不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民交的保费进行了清退。
二、基金收支情况
(一)20xx年基金收支情况
1、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截止20xx年12月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本年累计102,00,621.85元, 政府补贴收入10,200,000.00元(其中中央财政基
础养老金补贴收入10,200,000.00元),利息收入621.85元。
2、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截止20xx年12月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本年累计9,817,885.00元,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本年累计9,817,885.00元。
3、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结余
截止20xx年12月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结余本年累计382,736.85元。
(二)20xx年基金收支情况
1、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截止20xx年6月底参保缴费人数共208,484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本年累计43,696,329.65元,其中农民个人缴费收入本年累计15,873,800.00元, 政府补贴收入27,617,800.00元(其中中央财政基础养老金补贴收入26,170,000.00元,正常缴费补贴收入1,447,800.00元),利息收入204,729.65元。
2、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截止20xx年6月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本年累计20,658,401.77元,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本年累计20,645,185.0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本年累计13,216.77元,
3、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结余。
截止20xx年6月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结余本年累计23,037,927.88元,其中:个人账户结余本年累计17,308,383.23元。
三、基金管理情况
(一)取消现金收支方式.
启动“不触币”征缴,农保中心与农村信用社达成协议,为每位参保农民办理福祥卡,作为新农保保险卡。此卡在参保缴费阶段作为缴费卡使用,在领取阶段作为领取卡使用,终身不变。农民续保缴费时可直接刷卡缴费。各收支账户和财政专户之间均实行转账,禁止使用现金支票存取。
(二)加强银行账户管理,规范基金存储
我们中心严格按照省厅要求,在省厅确定的金融部门永顺县信用联社开立了农保基金收入专户、支出专户,并与信用联社签订了服务协议(永人社发(20xx)30号关于印发《永顺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在永人社发(20xx)30号文件中,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银行对账制度,规定了县信用联社指定专人通过综合业务系统与农保业务系统进行信息反馈和对账。信用联社营业部对账员于每日上午9点钟前办理前一工作日对账,通过“5908个人缴费对账”交易,将缴费数据上传到新农保业务系统进行对账。并打印对账清单,加盖公章后由农保中心留存。
(三)优化经办管理模式
1、基金、信息数据的集中和规范管理情况。
我中心利用湖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系统的强大功能,不仅与信用社系统实现了对接,同时与用友财务软件也通过接口系统实现了对接,确保了基金、信息数据的集中和规范管理。
2、内控工作信息化进展情况。
由于使用了湖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系统及用友财务软件,使内控工作信息化得到了强有力的推进。也使得“不触币式”征缴和发放成为现实。
3、内控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
为确保基金的安全,永顺县人社局制定了《20xx年度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计划》,对基金征缴、使用、存储、管理四个方面的工作,制定了全面的监督制度:完善内控制度;健全报表制度;强化现场监督,每月由基金监督员对整个基金情况实行现场监督,并上报基金监督报表;严肃查处问题。
(四)强化风险管理
1、满足基金安全所需的财务、内控岗位工作人员设置情况。 按照内控管理的需要,定岗定责,合理配备了各岗位工作人员。
2、内控职责和监督检查标准以及防控措施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 况。制定了《永顺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内部控制制度》,在该内控制度中,规定了各工作岗位的职责和监督检查标准和防控措施并严格遵照执行。
(五)廉政教育
1、法制廉政教育开展情况。
为了让我中心人员学法、懂法、依法办事,我中心在局机关指导下开展了法制廉政教育活动,每年考试两次相关法律知识。
(六)组织领导
1、基金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情况。成立了基金监督工作组,组长尹明锋,副组长黄淑鑫、欧阳昆,成员为王强国、蔡凤兰、向琼。
四、严把基金支出关
严格按照省厅文件及县试行办法要求,对待遇领取人员再一次进行资格审核,通过与社保、城保退休人员信息数据进行比对,村组公示,电话举报等方式,对于不符合新农保领取条件的坚决予以剔除。建立新农保考核奖惩机制,层层捆绑、责任到人,促使村组联络员、乡镇经办人员按时如实申报死亡或失踪人员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及时做暂停参保或参保终止,防止冒领养老金现象的发生,促进新农保事业的健康发展。
五、完善内控制度、强化监督机制
根据操作流程及财务制度要求,中心制定了《永顺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业务流程》,《基金财务制度》,明确了各岗位职责,建立健全了岗位之间纸质业务交接手续,实现各岗位相互协作、相互监督、相符约束、责任分明的工作机制。
基金财务严格按照省厅制定的农保财务制度要求管理,配备了专职会计、出纳人员从事基金财务核算工作,不允许中心工作人员经手现金业务,所有农保基金收入通过乡镇或参保人个人直接缴入永顺县信用联社农保收入专户,确保了农保基金的安全。
永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__年九月十六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