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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旗下讲话简单

2020-05-05 来源:易榕旅网

  各位代表:

  按照会议安排,我简要通报近年来全省经营性公墓管理、x年清明节工作情况和x年清明节工作安排。

  一、近年来全省经营性公墓管理情况

  从总体情况看,全省公墓建设、经营管理逐步规范的,在推行火葬、改革土葬、平坟还耕、移风易俗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经营性公墓兴建以来,全省共审批兴建经营性公墓76个,建成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有65个,在建或整改的7个,未建4个;x年以来,共安排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50个,以奖代补资助农村公益性公墓412个。经过多年建设,经营性公墓在各方面都有了长足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绝大多数经营性公墓既有长远规划,又有短期目标,公墓建设布局合理协调、建筑设计配套有序、服务功能比较齐全。骨灰安放多样化,墓体小型化、艺术化逐步推广。为了满足多样化的殡葬需求,多数经营性公墓规划了树葬、花葬、草坪葬区域,或建立了骨灰堂、骨灰墙,供丧属选择。x市凤栖山人文纪念园、神禾墓园、枣园山墓园、凤栖山南区墓园等新建了骨灰堂,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公墓绿化美化成效显著。各经营性公墓都十分重视园区的绿化美化,将建设园林化、艺术化、生态化墓园做为公墓建设的长期目标。绝大多数公墓建成了绿化带,有效的改变了青山白化现象,昔日的荒山土坡变成了园林式的生态园。一些墓园还十分重视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结合,建立孝道文化墙,弘扬殡葬文化。>规章制度逐步建全,经营管理日趋规范。按照省市民政部门出台的公墓管理、收费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绝大多数经营性公墓都能按照殡葬政策法规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凭证销售制度,落实物价审批和公示制度,合理规划墓园用地,国土证、工商执照等证照齐全,规范经营。大多数经营性公墓普遍建立了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管理制度,公开公示,方便群众,便于监督。制定了应急预案,确保群众安全祭祀。凤栖山人文纪念园还自主开发了集业务办理、收费管理、查询统计于一体的公墓管理软件。同时,我们还必须看到经营性公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建大墓的现象依然存在。在x年参加公墓年检的63个经营性公墓中,依然存在建大墓的问题。有些经营性公墓甚至在墓区修建亭墓,超出了公墓规定面积的几倍,检查中回避建大墓违规问题,对问题严重性认识不足。二是重大事项变更未依法申请行政许可。少数经营性公墓擅自变更合作方(股权)、法定代表人等重大事项,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未依照法定程序向原行政许可机关提出申请。一些公墓还存在未经报批随意扩大墓园面积问题。三是内部管理不规范。一些经营性公墓没有及时足额提取护墓费,甚至存在挪用护墓费的现象,市县民政部门对加强护墓费管理的认识不足。个别公墓账目不符合会计记账要求,记账科目不够明细、合理,未对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骨灰安放(葬)合同等相关材料进行归档,在出租(售)墓穴时未按规定使用财政、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个别经营性公墓服务机构缺乏防洪、防涝、防火、防盗意识,存在安全隐患。

  二、x年全省清明节工作情况

  x年全省清明节工作,按照民政部部署要求,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和殡仪服务单位围绕“清明树新风”主题积极开展“优质服务月”和“主题宣传月”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合作,落实工作责任,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倡导文明祭扫、绿色殡葬,全省人民群众度过了一个文明、平安、祥和的清明节。节日期间,全省各类殡仪服务单位共接待祭扫群众236.6万余人次,祭扫车辆36.5万余辆,尽管连续出现祭扫高峰,但无任何事故发生。

  回顾x年清明节工作,得益于提早谋划,把清明节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全省各级政府和民政部门高度重视清明节祭扫工作,将其纳入民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做好x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成立了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区)民政局也都成立了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有关通知,制定了工作方案,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本地区的文明祭扫及开展“行风建设月”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节日期间,在全省设置了4个国家级、35个省级清明节观察点,在祭扫高峰日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突发事件零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各地动态,积极应对祭扫高峰。

  得益于齐抓共管,确保了清明节祭扫安全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开展了隐患排查。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把“安全第一”作为清明节期间殡葬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3月下旬,省厅主要领导带队对部分殡葬服务单位进行了安全和服务保障专项检查。各设区市民政局在清明节前,由局领导带队,对殡仪馆、公墓进行检查,并与殡葬服务单位签订“文明祭扫、平安清明”责任书。特别是重点检查消防器具配备、易燃物品存放、安全疏导通道、安全责任落实等情况,及时查漏补缺,建立健全预测、预报、预警、监测机制。完善了应急预案。各殡葬单位结合以往经验,进一步完善了应急预案。由于措施到位,应对迅速,在部分公墓出现祭扫人流聚集、交通拥堵情况后,及时得到了有效疏导和分流,排除了安全隐患。加强部门协作,认真做好交通疏导工作。各地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积极联系当地交警、公安、林业等部门,加强联系与协作。在部分墓区狭窄路段设置警示标志,祭祀高峰时期采取单项放行、设置临时停车场、维持交通秩序等有效措施,防止出现交通拥堵、拥挤踩踏现象。

  得益于广泛宣传,大力倡导文明祭扫、生态殡葬新风尚。去年是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意见》和第四次全国殡葬工作会议精神的第一年,省民政厅重视宣传引导工作,在清明节前专门制定了清明节工作宣传方案,进行了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报道。举行了新闻发布会。4月2日,在省政府新闻中心举行了“我省殡葬改革成就及x年清明祭祀安排”新闻发布会,省民政厅新闻发言人鲁峰副厅长介绍了近年来我省殡葬改革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公益性公墓建设情况、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制度落实、殡仪馆项目建设情况、治理乱埋乱葬工作情况和x年清明祭祀有关工作安排,向媒体公布省市清明节值班电话,并回答了记者提问,电视、报纸、网络等20多家主流媒体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组织了媒体和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殡仪服务单位。4月1日,省民政厅和x市民政局组织驻陕15家媒体和社会各界群众代表30人走进x市殡仪馆,x市凤栖山经营性公墓和灞桥纪念堂(公益性)亲身了解殡仪馆、城乡公益性和经营性公墓建设、管理以及相关惠民政策等情况,破除殡葬行业的神秘感、扩大惠民政策的知晓度。各市县结合实际也开展了多种多样的宣传工作。集中组织多种媒体深度报道我省殡葬工作。3月下旬,省民政厅邀请主流媒体,深入实地调研,在电视、报纸、网络上对殡葬改革、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惠民殡葬政策以及整治乱埋乱葬工作进行深度报道,使全社会了解全省殡葬工作的成绩、改革的方向、保障的措施、惠民的政策,最大限度争取老百姓的理解和参与殡葬改革工作。在清明节期间,省民政厅协调省政府应急办向全省所有手机用户发送了文明安全祭扫警示短信,在陕西电视一套、都市快报等相关栏目播出了滚动字幕,提醒群众文明祭祀、安全出行。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民政厅联合在电视、报纸上发布清明期间文明祭祀的倡议书。多地民政局也联合有关部门,以不同形式向社会发出关于清明节文明祭扫、禁止街道焚烧纸钱污染环境的通告,要求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在街道焚烧纸钱,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殡葬服务单位在清明节期间出动宣传车辆,以制作展板、悬挂横幅、印发传单等形式深入小巷乡村进行宣传。

  得益于认真落实了惠民殡葬政策。各地认真梳理殡葬救助制度在资金筹措、救助对象、救助程序、政策宣传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健全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做到政策公开透明、标准切实可行、程序严谨便民。积极争取财政、发改等部门支持,合理调整基本殡葬服务减免补贴标准。积极探索将告别厅租用,普通骨灰盒、纸棺,骨灰生态葬法等纳入基本服务项目。有条件的市、县(市、区),积极探索建立免除辖区内所有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普惠型殡葬惠民政策,实现本地区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

  得益于优化服务,提升殡葬服务水平。按照民政部部署,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加强领导、妥善安排、狠抓落实,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加强行风建设。各殡仪服务单位以“优质服务月”活动为契机,积极践行为民理念,强化服务意识,扎实开展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严格落实各项服务公开、承诺制度,把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作为重点,明确部门和岗位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优先,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水平,把群众满意作为殡葬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把殡仪服务单位建设成为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有的墓园在祭扫人群密集场所设置咨询和便民服务点,提供开水、便民小药箱、针线包等服务,对困难群众等弱势群体提供减免费用等措施。有的公墓开展“鲜花换冥币”、“植树祭祖,免费送苗”发放“追思卡”等活动,尽力满足群众祭扫需求,积极倡导文明祭奠新风。清明节期间,不断有群众打来电话,对当地殡葬服务单位祭扫优质保障服务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和表扬,对骨灰安葬提出了在我省可开展骨灰抛撒秦岭原始森林、回归自然的建议,实现了零投诉的工作目标,提升了殡葬行业的良好形象。x年清明节工作,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亟待改进,比如祭扫场所停车难、道路拥挤、服务配套设施欠缺、祭扫方式单一等问题,难以满足新形势下广大群众的祭扫需求,需要我们开拓创新、努力工作、不断改进。

  三、x年清明节工作安排

  (一)强化责任意识,切实保障清明祭扫安全。

  3月9日上午,民政部召开了全国清明节工作视频会议,省厅也下发了做好x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各地要建立健全安全保障机制。继续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安排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的安全保障工作,切实加强民政与公安、消防、交通、林业等部门的通力合作,全面实现“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制定完善清明祭扫应急保障预案,明确关键岗位、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责任,严格落实应急值守、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有效地处理好各种突发性事件。建立完善清明祭扫应急救助制度,根据需要在重点祭扫服务场所设立应急救助临时服务点,及时为陷入临时性困境的祭扫群众提供临时性、应急性救助服务。要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综合运用自查、督查和第三方排查等方式,对所有殡葬服务单位全面开展祭扫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各地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的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确保清明祭扫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对安全隐患大排查中组织不力的、整改不到位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要重点防范拥堵踩踏和火灾事故。协调有关部门提前确定群众祭扫的交通疏导方案,实时公布交通拥堵状况,有效引导群众错峰祭扫,防止出现祭扫群众拥堵滞留情况。积极争取交通等部门支持,在祭扫活动聚集地区,开通祭扫专线,增加线路班次,延长营运时间,为祭扫群众出行提供便利。特别加强殡仪馆、公墓等祭扫群众密集区域的安全防控,做好巡逻值守和人流疏散工作,必要时采取分流或限流措施,严防拥堵踩踏事故发生。加强对祭扫服务场所的火源管控,不得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配合有关部门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防止因祭扫引发火灾事故。

  (二)倡导移风易俗,大力推行文明低碳祭扫。

  各地要继续深入贯彻中省两办《意见》精神,全面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引导群众过现代文明的清明节日,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要倡导祭扫新理念。各地要大力宣传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观念。民政系统的党员、干部不仅要做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坚定践行者,还要做积极宣传的模范,有效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低俗的祭扫用品,自觉参与文明低碳祭扫。要优化祭扫新环境。各地要创造文明低碳祭扫条件,组织群众参加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现代追思活动,不断开辟和完善网络祭奠平台,主动开展“鲜花换纸钱”、“时空信箱”等免费活动,尽量为群众创造文明低碳祭扫的便利条件,逐步使群众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要加强对集中祭扫的殡葬服务场所烧纸钱、焚祭品等不文明祭扫行为的管控,坚决抵制祭扫过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要丰富清明新内涵。充分利用现有烈士纪念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烈士纪念活动,大力弘扬烈士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踏青游园、清明诗会等群众性清明节日文化活动,减轻群众集中出行压力,引导群众享受现代节日生活。充分发挥好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城乡基层组织作用,将文明低碳祭扫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积极传播清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丰富群众现代清明节日生活方式。

  (三)坚持优质服务,切实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各地要要大力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坚持服务为先,在清明节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优质服务月活动,努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殡葬服务水平。要重点保障清明节祭扫服务,在服务场所营造文明低碳祭扫氛围,强化祭扫服务保障力量,适时延长祭扫服务时间,积极为群众祭扫创造便利条件,时刻体现出优质、文明和高效的祭扫服务水平。各殡葬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殡葬服务行业标准,认真查摆自身在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方面存在的差距,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要深入开展殡葬行风建设。将殡葬行风建设与清明节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促进,在优质文明、公平诚信、清正廉洁、生态惠民等方面下功夫,努力纠正殡葬行业不正之风。着力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的管理,全面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精神,杜绝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殡葬行风的监督网络,通过首问负责制、公开承诺制等方式强化服务单位的自我监督,在此基础上拓宽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以有力的监督促进殡葬行风。要有效强化祭扫观察点服务保障。要按照x年清明节工作要求设置观察点并开展工作。

  各位代表,一会郭厅长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要按照郭厅长讲话要求,全面完成x年清明节和殡葬改革的各项任务,在新常态下,实现新的突破。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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