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部分省份陆续下调新冠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
从统计数据上看,2020年2月13日以来,除湖北省以外的全国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持续下降,中间虽略有反复,但非湖北地区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的态势一目了然,特别是下调防控响应等级的地区出现了连续几天的“零新增”。2月23日起,全国落实分区分级精准复工复产,对低中高风险地区防控重点提出差异化分析疫情,实施动态防控策略。可以说,下调应急响应等级是着眼疫情防控形势,落实精准防控、差异化防控要求的“因时而变”。
甘肃省下调为三级响应
自2020年2月21日14时起,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级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
辽宁省下调为三级响应
自2020年2月22日9时起,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级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
贵州省下调为三级响应
自2020年2月23日24时起,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级一级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响应。
云南省下调为三级响应
自2020年2月24日零时起,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级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
广西下调为三级响应
自2020年2月24日20时起,广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自治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
内蒙古下调为三级响应
自2020年2月25日24时起,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级别由自治区级一级调整为自治区三级。
青海省下调为三级响应
自2020年2月26日12时起,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
海南省下调为三级响应
自2020年2月26日17时起,将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
山西省下调为二级响应
自2020年2月24日零时起,山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二级。
广东省下调为二级响应
自2020年2月24日9时起,广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
江苏省下调为二级响应
自2月24日24时起,江苏省新冠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
安徽省下调为二级响应
2020年2月25日12时起,安徽省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省级二级响应,其中,高风险地区参照省级一级响应管理。
新疆下调为二级响应
自2020年2月25日24时起,新疆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自治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
四川下调为二级响应
自2020年2月26日0时起,四川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
宁夏下调为二级响应
自2020年2月28日18时起,宁夏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
各省应急响应级别的陆续下调释放了积极信号,也为经济社会恢复正常运转创造了条件。但是,响应级别下调,并不意味着疫情拐点到来,疫情警报没有解除。
各省下调新冠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后,将逐步恢复所属区域内社会经济秩序,而公共交通恢复、复工复产复学导致的人口流动性增加给疫情防控带来了巨大的压力,疫情仍可能发生反复。
由于新冠肺炎病毒是新的病毒,我们对它的认识还不足,就目前情况看,病毒传染力强,并且无症状的感染者也具有一定传染性,这些都给防控工作带来挑战。
根据2006年02月26日印发实施的《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可见二级响应和三级响应仍旧是“重大”、“较大”,仍然不可掉以轻心!
经此疫情震荡,在下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级后,各省工作任务和工作难度仍十分艰巨,需要恪守外松内紧的总方针,既要调配全省资源解决重点地区疫情问题,又要尽快恢复经济社会正常运转、完成今年全年的目标任务,还要小心防控谨防病毒回流,三条战线同时作战,需打好多场硬仗。
对于个人,不管实行哪一级的应急响应,都要考虑自身防护。我们要继续按照前期出台的防控指引做好相关工作,例如保持勤洗手、多通风、勤锻炼,注重个人和家庭的卫生,出门戴口罩,不聚餐,不扎堆,尽量避开人群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