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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公司广告代理合同 篇1

2024-07-18 来源:易榕旅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甲方同意乙方作为其所属电影院影院广告独家代理商,乙方享有橙天国际汤原影院映前广告独家招商代理权,合同期内,甲方不可与其他媒体或个人签署广告招商、代理等业务。如违约,甲方应将所得广告全部金额赔偿乙方,并处以三倍违约罚金。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就广告独家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甲方正式授权乙方对其所属影院广告的运作。涉足行业不包括电信,移动,联通,以及各大银行。基于本合同授予的独家代理权,甲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乙方以外的方式在影院发布广告,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将来自其自身或收到的来自其他方的相关广告询价及订单转交给乙方,由乙方继续接洽。

  一、合作事宜

  一、甲方通过对乙方广告经营资格及经营能力的认证,决定将 电影映前 广告运作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乙方。涉足行业不包括电信,移动,联通,以及各大银行。

  二、在合同期内,甲方不能再增设其他任何形式的媒体,独自运营。乙方在不破坏影院整体布局及美观的前提下,可以对部分广告媒体进行调整或增设。

  三、代理期限为: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年整,合同期满前____天,甲乙双方商议续约问题,乙方享有优先权。

  四、广告代理价格(包含一号厅,二号厅,三号厅)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广告最低投放时间期限为:1个月,每部广告片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分钟。广告播放时间为每日、每场次电影前广告5分钟。

  付款方式:审核广告通过,试播一天后结清。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是加入正规院线放映同步片源的法人企业,签约范围为整个影院广告媒体。

  2、甲方承诺随时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投放广告业务所需要的各种授权及证明。

  3、甲方承诺按照乙方要求按时按序播放广告,不得发生错播、漏播、任意删减等违规的现象。

  4、甲方完全按照乙方要求安排映前广告,或其他广告后有权要求及时结算广告费用。

  5、甲方承诺提供有效的合法发票。

  6、甲方承诺在双方合作期内保证放映设备及其他广告媒体都能够正常运作。

  7、乙方与个企业洽谈广告合同必须由甲方质量审核盖章后方可投放生效。

  (1)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并及时更新真实有效的包括但不限于厅数、座位数、设备情况、影片排期、场次、人次、会员情况以便于进行广告推广销售,并有权要求甲方以书面、照片等形式提供上述信息。

  2、乙方负责广告内容的设计、制作、运输等相关费用,甲方负责转换视频格式。

  3、乙方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对己方所投放的广告内容进行审核,并依照国家法律及行业管理规定设置、安排广告时段。且甲方有权对投放广告进行二次质量审核。审核通过方可投放。

  4、乙方负责将具体执行计划提前3天交予甲方,以便于甲方安排放映,如遇特殊加急情况,甲方应积极及时配合乙方实施并事先确认后执行。

  5、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享有影院映前广告独家代理经营权,且在续约上,拥有优先权。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发布的广告内容及素材涉及违法或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形,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具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若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未能按期把广告素材提供给甲方)而导致未能按时放映,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若因甲方特殊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影院装修、停映、政府占地、以及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甲方应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5、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合同有关条款的,履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的权利

  四、广告监播

  1. 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完整准确的播出证明。

  2. 若甲方有漏播的现象发生,须按漏一补三的原则进行补播;若甲方有错播的现象发生,须按错一补三的原则进行补播;漏播,错播场次补偿后,甲方无须再作出其他补偿。

  3. 若甲方在进行补播的过程中仍有错播、漏播的现象发生,则此条广告的广告费乙方将从余款中扣除。

  4. 广告发布期间,如因外界人为因素或其他客观原因,造成广告停播或终止,甲方应自上述原

  因出现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相关书面证明通知乙方,并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若甲方延时出具书面证明且不予采取补救措施,则此条广告的费用乙方将从余款中扣除。

  五、合作的终止和变更

  1. 任何一方解散、破产或丧失主体资格。

  2. 除合同已有明确的约定之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中的责任、义务,经对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不改正的,则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3. 履行合同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且在甲方提前书面通知乙方的前提下(出具由权威机构提供的关于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证明材料),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

  4. 除以上3点外,此合作协议在合同期内为不可撤销协议。

  5. 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续约的优先权。

  六、保密义务

  双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使本协议及基于此协议基础上签署合作的子协议的内容(对方资料、信息、报价等)应保守秘密,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则违约方将由此引发的违约行为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给对方带来的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应该格守协议条款,若双方就本协议或有关本协议的事宜发生争执,包括有关违约、终止和有效性的任何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如果争议不能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则该争议将提交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全部仲裁程序将依据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程序规则进行。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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