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责任。
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把人民生命平安放在第一位。要加强对防汛抗洪抢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全力做好防汛抗洪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和人力准备,要树立防大汛抗大洪的思想,紧急动员起来,全力以赴投入防汛抗洪抢险工作。要认真落实好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洪工作责任制,各县(市)区长、有关部门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单位分工负责的防汛工作责任制。要对重点防洪排涝区段实行分段包保,确保全市平安渡汛。
二、立即启动防洪预案。
全面开展防汛平安大检查。一是检查危旧房屋、棚户区和江河沿岸居民的平安状况、加固措施和紧急疏散预案落实情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启动防洪预案。对存在平安隐患的房屋,要抓紧整改;二是对病险水库要限期除险,一时除险有困难的要开闸放水实现零库容,保证不溃堤、不决口、不造成危害;河道不畅的要立即进行疏通,加固险工险段;三是对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完全排查,对隐患突出的部位,要死看死守,及时组织群众转移;四是对供电、供水、通讯、交通等基础设施的防汛抢险措施进行检查,确保汛期城乡人民日常生活不受影响。近期,由于连日降水,地面饱和,极易引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要特别注意做好山旁、沟旁、河流旁及低洼地段学校、企业、煤矿和居民区的平安防范工作,必要时要停课、停产,及时疏散人口,确保汛期人民生命财富平安。
三、疏通信息。
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准确信息。各县(市)区及市政府有关部门每天下午5时前要将当天的汛情、灾情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府值班室。重大汛情、灾情要随时报告。各部门发现、掌握的汛情、灾情必需首先报市政府值班室,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演讲灾情、汛情。报送时间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3小时。市政府值班室核实、综合并报市政府领导签批后上报省政*及省政*相关部门。未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市政府有关部门不得向省相关部门报送汛情、灾情,防止错报、漏报。由于瞒报、漏报、错报汛情、灾情而影响市政府决策,造成人民生命财富损失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加强防汛抗洪值班调度。
从即日起,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实行24小时领导值班制度,一把手必需坚持24小时通讯疏通,发生汛情时必需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防汛期间,各县(市)区主要领导、市政府组成人员和市政府直属机构、省直管部门一把手一律不准外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必需向市长请假并通报市政府值班室。
五、加强监测预警。
及时通报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实时监测信息。对重要地段重大灾害隐患点,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山洪灾害多发地区降雨和地质灾害情况的适时监测预报。要实行专业监测和群众监测相结合,进行全天候监测,不放过任何灾害变异现象。对发现的危险点和群众提供的险情线索,要及时做出危险性、危害性判断,采取坚决果断的应急措施,提前转移受山洪和地质灾害威胁地区的群众。
一旦灾害发生,要以人为本,以救人为首要任务,全力抢险,紧急救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平安,并力争把经济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已经造成灾害的地方,要做好抢险救灾各项工作,确保供水、供电、通信、交通疏通,做好卫生防疫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平安。同时,要及时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对重灾户实行重点救助,确保群众基本生活。尚未造成灾害的地方,也要充分做好抗洪抢险的人力、物资、设备的准备,做到有备无患。要关心受灾群众的生活,保证生活必需品供应。强化社会治安工作,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