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综治办《关于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赣政法明电〔2017〕6号)精神,强化师生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教育,营造和谐平安稳定的教书育人氛围,增强师生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平安校园建设水平,学校综治委决定,3月份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以“讲法治、讲安全、保稳定”为主题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全国综治“南昌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关于校园综合治理、安全稳定工作指示精神,组织师生员工广泛深入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把“讲法治、讲安全、保稳定”综治(平安建设)具体要求贯彻落实到实践工作中去,共同打造和谐、文明、法制、平安、优美的校园环境,进一步提升平安校园建设水平。
二、宣传重点
1.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决策部署。
2.学习贯彻教育部新修订《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令第41号)。
3.学习贯彻《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
4.学习贯彻《赣南师范大学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实施方案》(师大发〔2016〕26号)。
5.学习贯彻《赣南师范大学2016年学生手册》的相关内容。
6.开展校园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传销、防食物中毒、防疾病传染、防交通事故和防非法集资、校园网贷、互联网涉烟犯罪等安全知识的宣传。
7.开展禁毒知识、宣传禁毒法规的宣传,传播禁毒观念,提高师生识毒防毒拒毒意识。
8.开展应急救护知识的宣传,切实增强师生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
9.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宣传交流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方法和疏导、危机干预、缓解办法。
三、宣传形式
1.利用校园报刊、广播、校网络和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做到报刊有字、广播有声、微信视频有影。
2.利用横幅标语、板报挂图、宣传专栏以及文艺宣传等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提高师生对校园综合治理人人参与的自觉意识。
3.以“安全·法治”主题班会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教育活动,确保综治宣传教育成效。
4.开展综治宣传日活动,选择“3·15”、一个双休日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扩大宣传教育效果。
四、任务区分
1.宣传部:检查指导各单位、各部门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利用校网、校报、校刊、广播、宣传栏等大力开展法制综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治校意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法治综治意识,推进法制校园建设。
2.保卫处:协调做好全校综治宣传月活动,利用保卫综治网、“平安赣师”微信做好综治安全宣传;协调赣州市、开发区综治办做好春季开学初校园周边安全环境整治工作;做好全校综治宣传月活动有关信息情况报送工作。
3.学工处、团委、研究生部:利用“青春赣师”、“赣师学工”、“公寓之家”等微信平台及学生社团组织做好学生法制、综治、安全宣传教育;结合学生公寓安全检查评比、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强化综治宣传,增强综治意识。
4.各教学学院:结合年级、专业和季节特点,开展有特色、针对性强的法治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活动,切实增强师生法治安全意识。
5.资产管理处:认真做好在校经营承包单位的综合治理宣传教育,提高在校社会服务保障从业人员的法治思想观念、综治意识和安全意识,确保守法经营,安全经营,服务师生。
6.基建管理处:做好校舍安全、用水用电用气以及防灾减灾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和在校施工、维修人员的安全意识。
7.后勤保障部:开展后勤保障系统人员的综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加强膳食、通信、交通运输、环境卫生、绿化、楼宇管理等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强化校园卫生环境整治,提升后勤保障安全工作水平。
8.校医院:开展医务系统人员的综治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做好师生员工医疗、保健、体检、卫生防疫、食品卫生、应急救护等安全知识常识宣传教育,提升医疗保健工作水平。
五、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综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综治宣传活动方案,开展有本单位特色的综治宣传月活动,增强师生员工综治意识、安全意识、法治意识,促进校园和谐平安。
2.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和创新校园治理的鲜活经验,精心设计宣传方案,并积极向校内外媒体投稿宣传。
3.各单位、各部门综治宣传月活动的工作方案、总结和有关活动影像图片资料等请于2017年4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学校综治办公室(行政楼保卫处117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