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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产品购销合同 篇12

2024-07-18 来源:易榕旅网

  甲方(进货方):__________

  乙方(供货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公平、诚信、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经充分协商,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供货价格

  双方协商按乙方提供的产品供货价格表供货。根据市场需求和产品价格的波动,乙方应及时将最新的供货价格表提供给甲方,并按最新的供货价格表供货。

  二、供货时间

  为确保乙方及时向甲方供货,甲方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所需要产品的规格、型号及数量。

  三、货款结算

  甲方应在乙方发货前将货款支付给乙方。

  四、交付和验收

  1、甲方支付过货款后乙方应及时将产品运至甲方指定的交付地点,甲方或最终用户应接收产品。如乙方将产品运至交货地址,但甲方或最终用户拒收产品,则自乙方将产品运至交货地址之日即视为产品交付。甲方或最终用户(包括甲方或最终用户的工作人员)填写收货确认单,或者在乙方的物流配送单据上予以签字或盖章,即视为产品交付的完成。

  2、甲方应在货物交付后3日内对产品进行验收或委托最终用户对产品进行验收。如甲方或最终用户在收到产品三日内未对产品验收,则视为产品验收合格。

  五、运输费用

  一次性提货不足50件,运费由甲方承担,一次性提货50件以上,运费由乙方承担。

  六、不可抗力

  如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内乱、政府行为、原厂家原因等不可抗力导致协议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构成对本协议的违约,但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应视实际情况讨论协商。

  七、本合同有效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期满双方可续签或重签。

  八、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出现矛盾,应本着友好协商态度协商解决。

  九、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共同遵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签署日期: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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