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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的经销代理合同 篇7

2024-07-18 来源:易榕旅网

  甲方:

  乙方:

  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在温州注册有限责任公司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代理范围:

  1、工商设立登记代理(√);

  2、工商变更登记代理;

  3、公司税务登记代理(√);

  4、公司税务清算代理;

  5、组织机构登记代理(√);

  6、企业银行开户代理(√);

  7、公司印鉴刻制代理(√);

  8、注册地址(√);

  本次委托代理共计6项

  二、各项代理费用:

  本次委托代理费共计人民币3500元整(叁仟伍佰圆整)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委托事项,乙方向甲方提交委托事项所需资料清单,甲方必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凡属提供虚假材料导致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或乙方受损的,乙方有权终止办理后续事宜并责成甲方赔偿乙方受损费用;

  2、上述费用仅限于双方约定的代理费用,委托事项所发生的官方费用或其他费用(如: 验资费、评估费、财产转移专项审计费、询证费、工商清算审计费、税务清算审计费、公告费、特殊事项的公关费等)由甲方另行承担,所发生的.官方费用或其他费用(除特殊事项的公关费)由乙方出具官方票据或相关票据向甲方收取,视官方费用或其他费用的多少,可由甲方事先支付,也可由乙方先行垫付;

  3、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特定人员,有义务在代理时限内完成委托事项(正常情况下1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一经签定,甲乙双方应认真自觉遵守,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终止协议;

  2、协议履行期间,因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导致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认可,可解除协议,乙方将已取得的预付款退还给甲方。

  3、协议履行期间,凡甲方未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或者甲方人员失去联系等原因,致使乙方服务工作连续一个月毫无进展的,乙方有权利终止履行义务,乙方所收取的预付款不予?

  4、其他委托事项:

  打款账号: ______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电话: 电话:

  联系人: 联系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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