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暖气费收费标准
2017北京市供暖法定时间:2017年11月15日-2020年3月15日11月15日正式开始,特殊区域及场所11月15日不定时开始供暖前会进行打压试水,请广大采暖用户留意家里的暖气片是否正常,以免临近供暖时候发生问题!供热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本市的法定供暖期为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如果在供暖前或者停暖后,气温出现反常情况,供热主管部门同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将与气象局进行气象会商,对天气形势进行研判,如果达到法定供暖条件,将提前供暖。2020年北京暖气费收费标准:据了解,今冬采暖季北京市居民供热价格不变。▲热力集团城市热网供热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24元,▲燃煤直供供热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16.5元,▲燃煤间供供热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19元,▲天然气、液化气、油、电供热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30元。
北京16年退休暖气费发多少钱
1、国家规定,尚未安装取暖设备的可以不用缴纳取暖费,但是一般统一管理的小区,会统一安装。2、取暖费的收取一般是按照小区规定的费用来算,和物业费一样,只要房屋产生相关费用,不管住户是否居住,都要缴纳。3、一般暖气费不同地方的价格和收取方法不一样,以月为单位、以季度为单位、以年为单位都是可以的。一般暖气费是按照房屋面积征收的。每个月每平方米的价格也不是很高。
北京2023年产假多长时间
从2022年11月26日开始北京产假是158天,北京生育假增至60天,也就是说加上法定的98天正常产假,女方可获得158天的产假,届时男方可享受陪产假15日。
产假不给工资,可以通过调解、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律规定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北京业主私拆暖气后可以拒交供暖费吗
《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用户不得拆改室内共用供热设施、扩大采暖面积或者增加散热设备;用户装饰装修房屋不得影响供热效果或者妨碍对设施进行正常维修养护;用户拆改室内自用采暖设施的,应当经供热单位确认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采暖和不妨碍设施维修养护。未经供热公司的确认私自拆除屋内供暖设施的行为实为不妥,且其仅拆除了房屋内的散热器,其房屋内的供暖管道依然能够提供一定程度的供暖,仍应向供热公司交纳相应的供暖费用。用户室内采暖系统都是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安装的。用户擅自改动室内采暖设备,会破坏供热系统的整体结构,产生供热失调,影响整体系统的运行。非专业作业人员自行拆改采暖设备,由于缺少必要的施工安装经验,安装质量难以保证,容易出现安装不严,产生漏水,严重时会造成用户财产损失和公共利益损失。
端午节放假几号到几号
端午节6月12日至14日放假,共3天。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21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元旦:2021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二、春节:2月11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上班。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四、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五、端午节:6月12日至14日放假,共3天。六、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六)上班。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该内容由 巩瑞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