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学生资助是教育民生工程,为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今年上半年,县教育局及时调整了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学生资助工作。认真贯彻国家及省、市各项资助政策,及时出台县相关配套措施,主要有:《关于做好20_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_年大学新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登记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_年秋季学期和20_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学生资助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_年彩票公益金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的通知》、《关于印发芜湖县20_年国家开放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做好20_-20_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_-20_学年度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转发了《芜湖市高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芜湖县慈善协会《关于做好20_年慈善助学活动的通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芜湖市民生工程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年度评价办法的通知》等,县教育局还印发了20_年学生资助工作要点。这些措施的出台,为我县20_年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政策依据。
我县各学校都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成立组织,实行资助工作校长负责制,设立了资助工作办公室,保证了资助工作有人员、有场所、有设备。
二、规范程序,认真落实民生工程各项资助政策。
我县普通高中实施国家助学金政策,中职学校实施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同时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还实施校内资助政策。义务教育学校实施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学期750元,中职学校免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000元。从20_年秋季学期起,中职学校资助政策有了重大调整,即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以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由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逐步调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0_年春季开始,贫困寄宿生补助标准上调为:小学生每生每学期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学期625元。
各学校在资助对象的评审上都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规范程序,即完成从申请、评审到公示、发放等必须的程序。受助对象确定以后,还要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备案。
20_年春季学期,我县普通高中有1384名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资金103.8万元;中职学校有190名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资金计14.115万元,有41名学生免学费,免学费资金4.1万元。20_年秋季学期,我县普通高中有1125名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资金计84.375万元;中职学校有131名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资金9.825万元,有419名学生免学费,免学费资金41.9万元。全年,普高国家助学金、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均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打卡发放。
20_年上半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人数为771人,补助资金计45.3875万元。下半年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818人,补助资金48.1875万元。全年补助资金均打卡发放到位。
为确保资金安全,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均为资助对象及时办理了资助卡或邮政储蓄银行卡,银行卡的发放均有学生签字确认领取。资助资金由财政部门拨款,再由银行直接打卡发放,学校不接触资金。资助资金打卡后,学校仍然要求学生签字确认领取。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通过惠民直达工程,由财政部门拨款,邮政储蓄银行直接打入学生家长的银行卡。
20_年,我县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校内资助资金均按照政策规定纳入年度预算。全年,县一中发放校内资助27.17万元、县二中发放校内资助25.112万元、职教中心发放校内资助5.6万元。
三、积极协调,做好大学生资助及社会资助工作。
我县认真落实省、市20_年彩票公益金资助大学新生政策,全县120名贫困家庭大学新生获得资助,计资助资金7.35万元。
积极组织开展国家开放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加大贷款政策宣传力度,组织对大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摸底调查,热情接待咨
询贷款的大学生和家长,认真审查申请贷款学生的材料,组织开展评审。20_年,我县共受理大学生申请国家开放银行贷款材料89人,签订正式合同88人,贷款总额51.5万元。
争取社会资金资助大学新生。20_年,县总工会、民政局、计生委、妇联、工商联、团县委等部门均开展了资助我县贫困大学新生工作,资助人数共350人,资助资金计100万元。另有165名贫困家庭大学新生由县财政资金资助,资助资金计27.85万元。
北京世纪慈善基金会及诚成棉业董事长谢君先生决定,今年在我县继续实施“赐金助学基金”资助项目。为此,县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_-20_学年度贫困家庭学生“赐金助学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经学校评审申报,教育局和基金会审核汇总,有112名义务教育学校贫困学生获得资助,共发放赐金助学金9.96万元。
市“海螺川崎”奖助学金继续实施。20_年,我县有13名学生获得奖学金,32名学生获得助学金,奖助学金计10.9万元。
四、加强监督检查,做好基础工作。
为全面了解、掌握各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落实情况,县教育多次开展检查工作,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月巡查已形成制度,且制定并下发了20_年资助工作月巡查要点。4月下旬和11月中旬,县资助中心对三所高中阶段学校进行了巡查,并及时通报了巡查情况。针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要求学校加以整改。同时要求学校,必须高度重视资助工作基础资料建设,每一道程序都要建有资料,适时整理、归档。
5月份,我县高中阶段学校分别接受了市和省资助工作检查,检查的总体情况较好,特别是对县一中较扎实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5月29-30日,在全市学生资助工作政策培训会上,芜湖县一中作了资助工作经验介绍。
为进一步加大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县教育局和学校均制定了宣传方案,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进行宣传。20_年元旦、春节期间,县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两节”期间教育民生工程政策宣传的通知》和《致全县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秋季开学,县教育局又印发了教育民生工程政策宣传单发至全县中小学生及家长。全县各学校也相应组织开展宣传。宣传的方式主要有:召开各种形式的会议、发放致学生家长信、开通校园广播及网络媒体、张贴宣传画和标语、出宣传板报、挂宣传横幅、开展征文评比等,一方面让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另一方面加强舆论引导,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0_年3月,县教育局在三所高中阶段学校组织开展了“资助政策助我成长”征文活动,要求受助学生积极参与。通过评比,我县推荐了12篇征文上报到市,其中5篇征文在市级获奖,1篇在省级获奖。
今年秋季开学初,我县按照市教育局要求,及时将资助政策宣传画张贴在全县各学校及社区、交通要道等场所。这一做法在市、县教育网站上进行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