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五级风以上(含五级)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并做好相关安全防护措施。注意事项:1、动火作业前,应辨识危险因素,进行风险评估,采取安全措施,必要时编写安全工作方案。2、凡是没有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没有落实安全措施或安全工作方案,未设现场动或监护人以及安全工作方案有变动且未经批准,禁止动火。3、动火作业许可证是动火作业现场操作依据,只限同类介质、同一设备、指定的措施和时间范围内使用,不得涂改、代签。4、在带有可燃、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和管线上不允许动火。确属生产需要应动火时,应制定可靠的安全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后方可动火。
法律依据:《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动火安全管理流程、动火作业管理种类、动火审批手续与批准权限管理、动火责任管理、动火作业安全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