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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过户需要的手续有什么

2024-07-21 来源:易榕旅网

摩托车过户需要的资料:

(1)机动车来历证明;

(2)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

(3)机动车车辆购置税的或者免税凭证;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5)机动车技术资料档案袋;

(6)《机动车注册、转移、/转入申请表》;

(7)机动车所有人明原件和复印件(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8)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如果您购买带有车牌(A牌)的摩托车,则直接办理过户即可:办理摩托车过户手续如下,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业务,应当先取得《二手车交易发票》。到车辆管理所办理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办理流程:

1、检验业务大厅领取业务申请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拓印车架号;

2、3号检测线查验车辆,4号检测线办理业务流水凭证、照相关联;

3、办证大厅一楼缴费,将资料提交给办证大厅一楼排队,材料齐全完备的,发放排队号码,车主到办证大厅二楼等候区域耐心等候,根据显示屏指示进入下一流程;

4、车主将资料和身份证明交办事窗口,窗口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录入登记信息,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业务受理凭证”;

5、车主凭受理凭证可以进入选号区域,工作人员会提示操作的具体步骤和注意事项,选好号后,取车辆、登记证书、号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一、《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二、《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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