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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封控区居民一封信 篇4

2024-07-18 来源:易榕旅网

  广大居民朋友:

  疫情将我们的城市按下了“暂停键”,快速“重启”离不开每个人的努力,为了有力有效抗击疫情,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平安,我们倡议:

  一、非必要不出门。居家就是贡献,请您严格遵守疫情指挥部的要求,封控区足不出户、管控区足不出小区、防范区足不出区域。

  二、自觉参加核酸检测。请您服从村(社区)的统一安排,依次有序接受核酸检测,请您严格遵守疫情指挥部的要求,在统一做核酸期间做到“应检尽检”。

  三、遵纪守法。防疫期间,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编造、散布疫情谣言,违反管控要求,翻越、破坏封控挡板,不听劝告不遵守政府防疫规定等违法犯罪行为,希望广大居民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秩序。

  封控区、管控区居民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如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疫情防控工作正处紧要关头,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每个人都是防疫工作的一份子,配合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各项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让我们齐心协力,尽早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

  此致

  敬礼!

  写信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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