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有继承权,但是可能会分不到遗产。只要父母没有立遗嘱、遗赠排除子女的继承权,子女就可以继承财产,只是在继承遗产时,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不分得或者少分得遗产。
一、70多岁老人不赡养,请问得到继承权吗
子女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也是能够分得遗产的,如果有能力赡养但是不赡养的话就可以不分或者少分,如果不尽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权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
1、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赡养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时少分或不分。
二、奶奶去世孙子有继承权吗
奶奶去世,孙子不一定有继承权,具体如下:
1、奶奶去世孙子具有继承权,死者之子先于死者去世,死者去世后,孙子将代表父亲继承祖母的遗产;
2、如果奶奶去世后,死者的儿子还没来得及接受遗产就去世了,这种情况下孙子可以按继承人分配遗产;如果奶奶去世之前留有遗嘱,那么孙子有权继承;
2、如果死者儿子没有先于死者去世,就没有继承权。
一、继承遗产的流程具体如下:
1、被继承人与有关集体组织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将其财产转移给承担其生养死葬义务的扶养人的,扶养人按照双方的协议取得遗产,即遗赠扶养协议排除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2、被继承人生前依法立遗嘱,指定其财产由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几人继承,或者将其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被指定继承人或者受赠人按照遗嘱接受遗产,即遗嘱排除遗嘱继承人以外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3、被继承人生前未订立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处分其财产的,其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
二、继承遗产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综上所述,奶奶去世不一定有继承权,情况具体有奶奶去世孙子具有继承权,死者之子先于死者去世。死者去世后,孙子将代表父亲继承祖母的遗产,如果奶奶去世后,死者的儿子还没来得及接受遗产就去世了,这种情况下孙子可以按继承人分配遗产;如果奶奶去世之前留有遗嘱,那么孙子有权继承;如果死者儿子没有先于死者去世,就没有继承权。
三、父母的遗产归谁继承?
1、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进行继承;
2、都没有则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
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