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在双方完成离婚登记手续后产生,离婚协议书自办理离婚登记时生效。离婚后,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分析
一、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如何?
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在双方完成离婚登记手续后产生。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书什么时候生效
离婚协议书自办理离婚登记时生效。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事人离婚应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进行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是其中需要携带的文书材料。因此,离婚协议书只有双方在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手续后才能正式生效,而非签字后生效。
三、离婚后,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
离婚后,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不能直接凭离婚协议书要求强制执行。这是因为,离婚协议书是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的民事协议,没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不过却有法律上约束力。离婚协议生效后,当事人双方应该按离婚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如不存在无效或可撤销、变更等事由的,法院会确认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并依据离婚协议约定的内容判决,这样,判决生效后就有强制执行力。
拓展延伸
离婚协议书是离婚案件中非常重要的文件之一,其中规定了双方在离婚过程中的权益和义务。那么,离婚协议书何时生效呢?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条规定:“离婚协议书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生效。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口头或者视听等方式订立离婚协议书。”因此,离婚协议书在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即产生法律效力。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方当事人未签字或者盖章,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另外,如果双方当事人未采用书面方式订立离婚协议书,而采用口头或者视听等方式,则需要有相应的证据证明该口头或者视听方式已经构成了有效的离婚协议。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时间与其订立方式有关,但无论采用何种方式订立,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即产生法律效力。
结语
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在双方完成离婚登记手续后产生,离婚协议书自办理离婚登记时生效。离婚后,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协议书是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的民事协议,没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但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百三十二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五百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