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猪需要办理下列手续: 1、去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办理营业执照; 2、去所在地畜牧部门办理养猪项目备案手续; 3、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环评公司编写环评报告,并将其提交环保部门进行委托评审,以获得批文; 4、去所在地动物检疫检验局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市场主体设立登记,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的,签发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市场主体的成立日期。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市场主体须经批准的,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