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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证明怎么开 被撞车辆开走

2024-07-29 来源:易榕旅网

法律分析: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通常可以带着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驾照,行驶证,原始保险单,身份证复印件、对肇事车辆进行检验的报告单,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的图纸,及其询问双方当事人,或证人的笔录等资料,到公安机关交通部门找交警开具交通事故证明。

一、交警快速处理事故的程序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迅速报警,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后,当场做出事故认定,撤出事故现场,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做出车辆损失鉴定;

(3)双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并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定损单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写出事故经过;

(4)由责任方赔偿损失,无责方将事故维修费用发票交给责任方;

(5)无责方离去,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责任方造成事故的违法事实做出处罚;

(6)交警部门对责任方出具有效凭证,责任方依据该凭证找保险公司理赔。

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处理流程

1、报案

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送往医院,除非事发地段比较荒凉或者无车经过,尽量不挪动事故车。

2、现场处理和调查

交警部门到现场后,会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现场不具备制作询问笔录条件的,可以通过录音、录像记录询问过程;其他调查工作。并暂扣事故车辆、当事司机《驾驶证》和事故车辆《行驶证》。一般情况下,交警处理的事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无需再到现场查勘。

3、检验、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4、认定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道路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不服事故责任认定的,可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内申请复核。

5、索赔

当事人可以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三、酒驾电动车撞伤人怎么处理

酒驾电动车撞伤人的,首先应当立即停车,并迅速拨打交警部门的电话,等待交警到达现场进行勘察、拍照、记录后,送伤员到医院进行检查,然后由交警对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双方进行签字,责任认定书生效,如果伤者受伤较轻,只是一般的皮外伤,交警也会给当事人简易的解决方案,如果驾驶的电动车达到了机动车标准,此时需要根据机动车的相关条例进行处理。

一、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最基本的原始资料有:

1、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驾照,行驶证,原始保险单,身份证复印件;

2、如果需对肇事车辆进行检验,则需要报告单;

3、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的图纸,及其询问双方当事人,或证人的笔录,对于交警在出具认定时,他们会根据《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的条款规定和原则来制作认定书。

二、交通事故中过错责任的认定标准为:

1、因一方当事人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2、两方或以上当事人存在过错的,根据各自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同等和次要责任;

3、各方当事人均无导致事故的过错,依法认定为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综上所述,酒驾电动车撞伤人的,首先应当立即停车,并迅速拨打交警部门的电话,等待交警到达现场进行勘察、拍照、记录后,送伤员到医院进行检查,然后由交警对事故作出责任认定,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的图纸,及其询问双方当事人,或证人的笔录,对于交警在出具认定时,他们会根据《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的条款规定和原则来制作认定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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