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是。它的领取条件必须是因非本人意愿离开工作岗位,也就是说不能够是自己主动辞职的,必须是单位单方面解除你的劳动合同,那么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同时还要正常去交纳和参加失业保险,累计年限要达到一周年以上,那么才符合失业金的领取。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五条 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三)财政补贴;
(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障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