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为按照每个子女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进行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是在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有关支出中扣除,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研究生以及博士的学历教育阶段。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关于学历在继续教育中是否可以扣除学历
学历继续教育的专项扣除标准为每个月400的定额扣除。同一学历的扣除期限不得超过48个月。比如本科学历,纳税人所有的本科继续教育时间加起来只能扣除48个月。但获得本科学历之后,再继续研究生学习的,又可以扣除48个月。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八条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公司法人的产生是怎样进行操作的
法人产生方式是:根据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产生,或经过核准登记而产生。且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单位,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企业即告成立。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企业法人开展业务的需要,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行政机关进行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
我国行政机关对义务人进行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包括:对财物的强制执行,例如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财产;对行为的强制执行,例如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第十二条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债务到期可以扣除吗,债务到期可以扣除吗?
下列条件下,债务可以免除,即债权人决定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并且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没有拒绝的。债务部分或者全部被免除后,债权债务就会部分或者全部终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四)债权人免除债务;(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第五百五十八条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第五百五十九条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五百七十五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第五百七十六条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债权债务终止,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教育局是否要求培训机构缴纳保证金?
法律分析:去教育主管部门举报或者向市场监督部门反映或者起诉到法院。管辖地教育局投诉。培训机构归教育局管,把报名时的情况以及现在的情况跟教育局反映,教育局会处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