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通过电子摄像头抓拍3张照片判定。第1张为车辆越过路口停止线的照片,包含信号灯为红灯、车牌号;第2张为车辆完全驶过停止线时的照片;第3张为车辆有继续行驶行为的照片,主要通过对比第2张车辆位置的变化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