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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没带驾驶证会怎么样?

2024-07-25 来源:易榕旅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处罚】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扣1分。罚款20-200元;扣车;如果你的车里没有第二位驾驶员能继续开车,就要扣车。还要支付扣车时可能产生的拖车费、停车费。现在交警手里都有警务通的,你告诉他身份证号码,他一查就知道你有没有了,如果连身份证都没有带,可能连人都要带走。【扣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1款: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5条第1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91号令附件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5条第5项: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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