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应与试用期内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的期限。违法约定试用期期限的单位应承担法律责任,劳动者可依法维权。试用期长度根据合同期限而定,辞退劳动者需按合法程序进行,提前通知或支付工资。未签合同的劳动者有权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其实,用人单位在事实上雇用员工时就产生劳动关系,就应当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约定试用期的期限。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期限规定的,那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3条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即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期限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果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要依据劳动合同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来办理。
不少用人单位都会提供求职者一个试用期,这个试用期也是一段磨合期,有着很大的灵活性和不确定性。而一些用人单位正是利用了试用期的这一特点而乘机侵犯求职者的合法权益。而在试用期间,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下该如何维权呢?
试用期应该有多长
为了避免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我国《劳动合同法》将试用期按期限长短分别做了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所以现在一些用人单位普遍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签订的却是一两年的劳动合同,显然不符合立法的规定。
试用期被无故辞退
那么,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随时、无原因地辞退劳动者吗?
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既然试用期应当被纳入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即便未签订合同,若要辞退也必须按照合法程序进行。参考《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可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限内只有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后才可以单方面提出,而非随意提出一个理由即可提出辞退。所以,如果用人单位要进行辞退则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不过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要,则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可见,有的用人单位以为只要不与劳动者,就可以不受《劳动法》的约束,在辞退劳动者时较为便利,并且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从以上的分析来看,这样的做法显然已属违法,若你处于试用期又未签合同的,即有充分的理由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的规定,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应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按照法律规定约定试用期的期限。违法约定试用期期限的用人单位应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改正违法行为和支付赔偿金。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可随意辞退劳动者,必须按照合法程序进行,并提前通知或支付相应的补偿。对于未签订合同的劳动者,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应了解自身权益,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聘用制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的解决】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