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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是在登记地还是居住地

2024-07-04 来源:易榕旅网

起诉离婚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到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对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可以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一、宣告婚姻无效管辖规定是怎样的

宣告婚姻无效,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侵犯隐私权向谁起诉

侵犯了隐私,被侵犯人可以到基层人民法院进行立案,要求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附带民事赔偿及精神损失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选择管辖法院的最为基本的一个原则就是“原告就被告”。也就是说,原告在准备向对方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时,不是到自己住所所在地法院去起诉,而是应该到对方当事人住所地法院去起诉。因此侵犯隐私权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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