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六种主要纠纷情况:1、卖方擅自抵押;2、一房两卖;3、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4、严重质量问题;5、房屋面积误差超标;6、迟延交付房屋或支付购房款。在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买方可申请退税,尤其是面积误差超过3%的情况下。
法律分析
1、卖方擅自抵押,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一房两卖,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4、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5、房屋面积误差超过合理限度,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但是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买商品房的过程中,办房产证的时候才要交契
再解除了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况下是能够申请退税的,比如说在收房的时候发现失策的面积跟预售的面积相差如果超过3%,那么是能够解除买卖合同,如果之前已经交过了契税,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是能够申请退税的。
拓展延伸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是指在特定情况下,买方有权解除与卖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并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解除。解除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卖方故意隐瞒房屋瑕疵、卖方违反合同约定、房屋无法办理产权证等情形。解除的程序一般包括提出书面解除通知、双方协商或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在解除合同后,买方可能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房款、赔偿损失等。具体解除条件和程序可能因地区和合同条款而有所不同,建议在解除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权益。
结语
购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涉及房屋抵押、一房两卖、房屋质量、面积误差和迟延交付等。在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况下,购房者有权申请退税。例如,若房屋面积与预售面积相差超过3%,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申请退税。此外,如果已缴纳契税,同样可以在此情况下申请退税。购房者应了解自身权益,合理维护利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