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保证金交纳规定及退还程序。保证金应存入指定账户,要求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保证金在取保候审结束后退还,前提是未违规。如不退还可投诉或向办案机关申请退费。被取保候审人如涉嫌重新故意犯罪,保证金暂扣待法院判决后处理。
法律分析
一、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怎么交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交纳规定是: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办理取保候审的,只能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不能同时要求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保证金多久退
按照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的押金在取保候审结束后一定要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前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定。因此,取保候审结束后应退还保证金。《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怎么办
取保候审金一般能退。如果公安局不退,可以投诉。也可以向办案机关申请退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七条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有关规定,也没有重新故意犯罪的,或者具有本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凭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第九十八条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规定,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故意犯罪被立案侦查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暂扣其交纳的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根据有关判决作出处理。
结语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应存入指定银行账户,要么提出保证人,要么交纳保证金。保证金应在取保候审结束后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前提是未违反相关规定。如遇不退情况,可投诉或向办案机关申请退费,公安机关应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退还。涉嫌重新故意犯罪的,保证金暂扣待法院判决后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