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买房过程中,签订了认购书,属于定金的不予退还,可以抵作价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