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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在扣押期间损坏谁负责?

2024-07-04 来源:易榕旅网

交警暂扣车辆、扣押资料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交警扣车扣证是有原由的,如:因交通意外需要调查、勘探、检验、判定而扣车,因机敏车存在无牌无证、资料存在虚构变造、行驶人员违规违规、车辆存在改装拼装等等,都能够成为扣车扣证的原由。且分别的原由交警最终处置的方式也会不相同。当然扣车也是有法定时限的,正常情况下交警扣车最长时限是73天(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判定勘探、判定、检验不得超出65天判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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