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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内部控制制度

2024-06-26 来源:易榕旅网

文化局内部控制制度

文化局内部控制制度引言为了有效实施市区文化局内部控制工作,加强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提高行政单位的经济活动管理水平,促进行政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特制定区文化局内部控制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

一、制定依据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财政部发布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1352号)的要求制订。

二、指导思想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建立完善行政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通过一系列的标准体系建设和流程设计,将每一个内部控制要求融合贯彻到各经济活动之中,用规范的工作制度来制约权力,逐步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

三、工作目标实施内部控制制度,旨在实现以下目标:

1、确保单位各项经济活动行为合法合规。

2、确保单位资产安全,不断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3、规范单位财务会计行为,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4、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促进单位加强内部风险防控与廉政机制建设。

四、工作原则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涵盖单位内部各经济业务活动,并将业务处理过程中的风险控制要求,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

2、重要性原则:重点针对单位重要业务、重要事项、高风险领域和高危险环节采取更为严格全面的控制措施,确保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错漏。

3、制衡性原则:单位在议事决策机制、部门岗位设置及权责配置、业务流程等方面应科学合理并符合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确保不同部门、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4、适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单位规模、业务范围和特点、风险水平及所处具体环境等相适应,并随着国家和本市的有关工作要求,以及内外环境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风险识别及分析区文化局的内外部环境具有不确定性,只有通过风险评估,才能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结合自身的特点,开展风险评估的工作,并根据不同的风险级别采取应对措施。第一节风险评估为及时发现经济活动存在的风险,区文化局应定期对相关活动存在的分险进行全面、系统和客观的评估。

一、评估部门风险评估工作分为单位层面的风险评估和业务层面的风险评估。内部控制归口局办公室负责计划、组织和安排具体评估工作;组织财会、资产采购管理、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或岗位工作人员进行风险评估。

二、评估方法及周期区文化局对内部经济活动风险评估,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准确分析业务活动风险,完成绘制各业务事项的流程图,确定经济活动风险点,剖析风险存在的原因,以及导致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对预算、收支等高风险经济活动业务,开展不定期评估,建立风险预警系统,有效地防范和管控风险。

三、评估步骤内部控制的风险分析,采用以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式,从风险可能性、风险影响度等方面进行评估。

四、风险应对风险应对是在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的基础上进行风险排序,制订应对措施和整体策略。常用的应对策略包括: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转移和风险承担。第二节主要风险和控制环节

一、主要风险内部控制应对的主要风险包括:

1、违法违规风险。业务活动中缺少必要的措施保证,从而使得相关业务活动存在违法违规风险。

2、资产盗失风险。在实物资产管理和基本建设工程采购过程中,因缺少相关过程管理手段和约束,可能导致资产管理效率低下、配置不合理等风险。

3、财务信息失真风险。因财务核算方法、手段不规范、不可信或人为因素,而导致单位财务信息质量不真实、不完整的风险。

4、监管缺位风险。管理和制度上的原因,造成对单位各项业务活动的监督不到位,可能存在营私舞弊和腐败等方面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业务活动而可能引发涉及单位的涉法涉诉方面的法律风险,以及后续引发的政府信誉方面的诚信风险。

二、主要风险的控制环节

(一)组织控制确立内部控制的职能部门,明确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明确单位各职能科室在内部控制工作中的职能、定位。明确与业务活动有关的各业务归口部门职责。

(二)工作机制控制

1、决策建立健全内部重大经济活动议事决策机制,明确划分职责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职责。

2、执行重大活动事项的决议经审定后由分管局领导负责实施,由会议确定的责任部门具体执行。各责任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决策执行实施责任分解,将责任落实到人。

3、监督应按规定接受内外监督。内部监督包括分管局领导定期检查、办公室督办、内部审计等方面;外部监督包括接受审计监督、区监察部门行政监察监督、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等。组织架构和责任体系第一节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

一、组织架构

(一)组织的层次组织架构是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工作的基础,负责对本单位的业务活动进行规划、执行、控制、监督。良好的组织架构应对关键业务活动建立责任部门,适应本单位的有效开展业务的需要。图1区文化局组织架构党委书记、局长副书记、副局长、副处级调研员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公共文化科文化产业科文化遗产科

二、重大事项的议事机制重大事项即“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不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行政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健全“三重一大”事项的规则和程序,做到决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合理规范。议事机制包括以下主要阶段:

(一)酝酿决策

1、充分征求意见。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社会涉及面广、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听取意见,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度;选拔任用重要干部,事先征求同级纪检组织意见,并保证纪检组织有必要的时间履行相应程序。

2、适当进行酝酿。“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班子成员可通过行政办公会等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但不作出决定。涉及多个部门的,有关部门应事先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凡应协调而未协调或者存在较大分歧意见的议题,一般不提交会议讨论。

3、按照程序提议。提请党委会议审议的“三重一大”事项议题,需经“三重一大”事项申报部门的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党委书记审定后提交会议讨论。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

4、做好相关准备。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准备规范化的上会材料,包括议题和相关论证材料。党委办公室一般应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将会议通知(含议题及有关资料)送达与会人员,保证其有必要时间了解相关情况。事关涉密内容的事项,在未作出决策前应注意保密。

(二)集体决策

1、保证出席人数。局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正、副书记都不在时,原则上不召开会议。审议“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必须保证三分之二以上党委成员到会方能生效;“三重一大”事项应以党委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才能形成决定。党委成员(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未到会班子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表决。

2、充分发表意见。在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上,一般先由分管领导或有关部门介绍上会材料,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进行讨论。对决策建议,由班子成员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局党委书记或主持会议的其他负责人应在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汇总讨论情况,发表意见。

3、逐项作出决策。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在逐项表决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策。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策,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其他方式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按规定进行表决。对意见比较一致的议题,形成会议决定;对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特殊情况下,可将争论情况报告上级组织,请求裁决。

4、形成会议记录。审议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形成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明确具体讨论事项、班子成员的表决意见和理由、决策形成、决策结果和负责落实的部门、责任人。领导班子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科室、基层单位(部门)、监督部门及相关人员。会议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归档,主要包括:议题事项、会议通知、提请讨论议题的相关附件材料、会议原始记录等。

5、组织列席旁听。领导班子可根据议题内容,组织有关职能科室、基层单位(部门)人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服务对象等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就讨论的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但没有表决权。

(三)执行决策

1、分工组织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经领导班子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由领导班子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执行情况及时向党委会议报告。

2、严格执行决策。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意见。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作出临时处置的,应在事后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未完成事项如需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的,经再次决策后,按新的决策执行。

3、加强督查反馈。局党委办公室对领导班子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建立督查制度,负责跟踪督查决策的执行情况,并向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报告。

三、制度建设和流程控制

(一)制度建设为促进部门间的协作、规范管理、预防风险提供基准,指导和监督本单位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同时,单位的领导层要对制度进行持续检查和改进,以适应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新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以保证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

(二)流程和表单控制应通过编制内部管理手册,使全体员工掌握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情况,明确权责分配,正确行使职权。内部管理手册应涵盖主要业务活动,包括业务流程综述及控制目标、明确控制要求的流程图、流程主要职责及对应岗位、不相容职责相分离要求、关键控制活动分析及说明、控制的制度依据、主要表单等。

四、信息化管理利用综合办公系统、政府采购系统等信息系统,将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建设所形成的流程图、岗位职责配置、分级权限审批控制、各个环节的控制措施和要求等,固化到信息系统中,逐步打通各系统分散隔离的状态,汇集各系统中行政单位的相关数据,从而实现活动决策、控制、分析、核算和监督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第二节单位内部责任体系

一、部门设置

(一)部门设置原则

1、结合文化局的管理职能,科学合理地设置职能部门和岗位,按照不相容职务分离的要求,设置职能部门和岗位的名称、职责和工作要求,明确各部门和各岗位的权限和协作机制。

2、建立分级授权、权责统

一、逐级负责的管理体制。组织结构的设置应有利于信息的上传、下达和各职能部门、岗位间的传递,加强信息沟通。

3、人员配置规模要符合文化局的人员配置标准;对人员的选聘应建立公正、公开的选拔和聘用程序,明确选聘人员的选拔和任用标准,并进行任前公示。关键管理人员的技能和素质要符合岗位要求,应具备执行其业务必备的知识、技能、经验,并应接受适当培训。

(二)部门职责区文化局职能部门的分工和责任如下:

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与行政办公室合署)(定编2人)(拟定)(1)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督办区委、区府和市文化局重大事项、重要文件、决定和指示。(2)负责文化局的对外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编写信息和简报。(3)负责文化局的文秘、接待、会务、信息化工作,以及保密、法制宣传、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禁毒、反邪教、节能降耗、知识产权保护、双拥等公共目标管理,负责机关、基层工作目标考核,起草年度工作总结、计划。(4)负责文件收发、登记、保管、归档、办公用品购置及管理等内勤工作,落实保密和档案管理(5)负责机关、基层财务管理和内审工作,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做好财务分析,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6)负责信访处理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书面意见和和提案的处理。(7)负责对外文化交流和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8)负责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落实区文发办相关工作。

2、组织人事科(定编2人)(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考察、任免、考核等,以及出国政审和人才工作。(2)负责本系统人事管理及人事制度改革等各项工作。(3)指导本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发展工作。(4)组织实施本系统干部党员宣传教育工作,落实中心组学习和联组学习等相关工作;指导基层单位开展市、区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和精神文明主题实践活动。(5)负责本系统统一工作及侨、台、民主党派等各界人士工作。(6)负责本系统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工作。(7)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基层离退休干部工作及落政人员关心工作。(8)协助文化局纪委开展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检查督促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

3、公共文化科(定编2人)(拟定)(1)研究拟订并监督实施本区公共文化管理方面的办法和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制订本区文化发展规划。(2)推进本区公共文化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群众性文化队伍的建设,指导、协调本区群众性文艺创作与生产,组织实施本区群众文化活动各类奖项的评比和管理。(3)负责全区图书馆、艺术馆、文化馆事业建设与行业管理;指导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和居委(村)文化活动室的建设、使用和管理;指导、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工作。(4)负责本区文化类社会团体和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群众文化社团的党建工作。(5)指导全区基层公共文化工作,组织协调全区重大公共文化活动。(6)组织开展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开发等管理工作;承办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申报与评审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民俗民间文化的传承和普及工作。(7)处理区群文委的日常事务。

4、文化市场和文物管理科(定编2人)(拟定)(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文化市场管理和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条例。(2)负责本区域内文化市场准入审批、年审换证工作;负责对文化经营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开展对文化市场行业专项检查、专项整治、教育培训。(3)依法对本区内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及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程进行审批、审核和备案。(4)协调、开展本区内文物普查工作,建立健全区域内不可移动文物“四有”档案建设。(5)会同规划等有关部门划定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并依法对本区内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审核。(6)依法对本区内文物资源进行保护和利用。

二、内部控制不相容岗位设置在各岗位职责定位和分工过程中,要充分体现“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的控制要求,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降低舞弊风险。

(一)预算业务各环节的不相容职务岗位

1、预算编制(含预算调整)与预算审批职务分离。

2、预算批复和预算执行职务分离。

3、预算执行与分析评价职务分离。

(二)收入和支出业务各环节的不相容职务岗位

1、收入业务(1)收入预算的编制和批准岗位分离。(2)票据的使用与保管岗位分离。(3)收入征收与减免审批岗位分离。

2、支出业务各环节的不相容职务岗位(1)支出标准、预算的编制与审批岗位分离。(2)支出的执行与审批岗位分离。(3)支出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岗位分离。

(三)政府采购业务各环节的不相容职务岗位

1、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和审定岗位分离。

2、政府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批岗位分离。

3、招标文件准备与复核岗位分离。

4、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核岗位分离。

5、合同签订与验收岗位分离。

6、验收与保管岗位分离。

7、审批与付款执行岗位分离。

8、采购执行与监督检查岗位分离。

9、采购、验收与相关记录岗位分离。

(四)资产业务的不相容职务岗位

1、货币资金(1)货币支付的审批和执行岗位分离。(2)货币资金的保管和收支账目的会计核算岗位分离。(3)货币资金的保管和盘点清查岗位分离。(4)货币资金的会计记录和审计监督岗位分离。

2、非货币资产(1)非货币资产购置预算的编制、请购与审批岗位,审批与执行岗位分离。(2)非货币资产采购、验收与款项支付岗位分离。(3)非货币资产处置的申请与审批岗位、审批与执行岗位分离。(4)非货币资产的取得、保管及处置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岗位分离。

(五)合同管理业务的不相容职务岗位

1、合同的拟定与审核岗位分离。

2、合同的审核与审批岗位分离。

3、合同的审批与订立岗位分离。

4、合同的执行与监督岗位分离。

(六)内部监督与日常管理的不相容职务岗位内部监督工作与日常经济活动业务应保持相对独立性,根据监督事项设立纪检监察、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工作与财务管理工作应归属于不同的部门,或设立内部审计岗位与财务管理岗位,应由不同人员担任,且归属于不同的部门或领导。第三节岗位职责与分工

一、文化局岗位职责

(一)局班子成员

1、党委书记、局长(1)全面负责文化局负责局党政班子和全系统学习贯彻执行中央、市委和区委指示精神。(2)负责本系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要改革措施、重要制度、工作调整和干部考核奖惩等重大问题的决策。(3)制定本系统党建工作年度工作规划,领导并实施本系统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意识形态建设。(4)对市文广局、区委、区政府的指示和工作部署进行研究,提出贯彻实施意见。(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系统内机关干部、局属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管理,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工作、对外文化交流。(6)负责行政预算、国有资产管理和财物管理,人大、政协委员提案议案工作。(7)负责系统宣传、统战、老干部、精神文明、工青妇、政法、出访等相关工作。

2、副局长兼纪检负责人(分管区文物、文化市场管理、行政审批管理、电影(视)行政管理工作)(1)分管文物工作和文化市场管理工作(2)分管信访工作、安全生产、禁毒、节能降耗、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公开、知识产权保护、新闻发布、档案工作、语言文字、卫生健康工作。(3)分管局文化市场和文物管理科、区文化事务管理中心、土山湾博物馆、徐光启纪念馆、区文化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区文化局社团办、区文化发展促进会。(4)负责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副局长(分管公共文化、公共图书、公共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1)分管公共文化工作、文化馆、图书馆和艺术馆业务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2)分管社区文化、社区教育、教育法督导、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双拥、残疾人、老龄委、妇女儿童、计划生育等文化宣传工作。(3)分管局公共文化科、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区艺术馆、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公室。

(二)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与行政办公室合署)

1、任(1)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2)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督办区委、区府和市文化局重大事项、重要文件、决定和指示。(3)协助局领导做好文化系统对内对外交流工作,推进文化的事业发展。(4)负责对涉及全局层面的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对重大活动、重大会议的安排和对外联络工作。(5)负责局机关内部行政事务和财务工作,文化系统年度统计等工作。(6)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工作。

2、科员(兼财务)(1)负责文件的流转和归档,做好局内文书档案的整理、归档并指导基层单位档案工作。(2)协助做好文化事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重点工作推进计划的制定;(3)负责文化信息上报、大事记编写,文化简报编写等文字工作;(4)协助主任对局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安排和对外联络工作,进行相关工作的协调;(5)热心做好来电、来访接待,做好用印审核等工作。(6)负责机关经费文化事业经费、等账务的复核、记帐、结帐工作、汇总基层单位各项会计报表;(7)负责基层单位预算汇总、审核等及决算编报工作;(8)承担机关人员个调税、公积金申报及局本部的收据管理工作;承担科室内会计档案资料的整理、装订工作;参与财务的年度考核、内部审计等工作。

(三)组织人事科

1、长(1)主持组织人事科全面工作。(2)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干部党员宣传教育工作,落实中心组学习和联组学习等相关工作;指导基层单位开展市、区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和精神文明主题实践活动。(3)负责出国政审及部门接待工作。(4)负责本系统人事管理及人事制度改革等各项工作。(5)负责本系统统一工作及侨、台、民主党派等各界人士工作。(6)负责“工、青、妇”系统方面工作。(7)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党员发展与管理工作。(8)负责本系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各类、各级人才管理服务工作。(9)协助文化局纪委开展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检查督促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科员(1)协助做好出国政审及部门接待工作。(2)协助做好本系统人事管理及人事制度改革等各项工作(3)协助做好本系统干部的培养、考察、使用、管理的基础工作。(4)协助做好机关干部档案、资料管理工作。(5)协助做好本系统专业人员的培训、继续教育等工作。(6)协助做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党员发展与管理工作。(7)协助做好基层人才服务管理工作,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8)领导交办的任务。

(四)公共文化科

1、长(1)主持公共文化科全面工作。(2)负责科室工作总结、计划、预算、绩效考核等日常工作。(3)负责文化部、市文广局等公共文化工作协调。(4)负责科室各项区级公共文化工作、活动总协调。(5)负责涉及市属文艺院团、院校公共文化工作的协调。(6)负责组织开展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开发等管理工作。(7)负责科室公共文化工作的意见、提案等答复。(8)领导交办的任务。

2、科员(1)做好区级公共文化配送工作总联络。(2)做好市民文化节、区级公共文化活动等活动总联络。(3)做好市民文化节组委会成员单位共建事宜总联络。(4)做好双拥办、妇儿委、残联、科委等委办局相关工作的联络与推进。(5)协助做好居委“三室艺厅”、“五位一体”建设相关工作。(6)做好非遗活动总联络。(7)做好文化类社会组织(含文促会)日常沟通及年度检查工作。(8)领导交办的任务。

(五)文化市场和文物管理科(拟定)(定编2人)

1、长(1)主持公共文化科全面工作。(2)负责本区域内文化市场准入的审批、年审工作。(3)负责对文化经营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组织开展对文化市场行业专项检查、专项整治、教育培训。(4)负责依法对本区内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及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程进行审批、审核和备案;依法对本区内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审核。(5)负责征集土山湾时期、徐家汇历史文化相关文物及藏品管理工作,保证文物安全完整。(6)负责徐XX的编撰工作。(7)领导交办的任务。

2、科员(1)协助做好本区域内文化市场准入的审批、年审等资料的收集、预审。(2)协助组织落实对文化市场行业专项检查、专项整治、教育培训工作。(3)协助做好依法对本区内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及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程进行审批、审核和备案;协助做好依法对本区内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审核。(4)协助做好征集土山湾时期、徐家汇历史文化相关文物及藏品管理工作,保证文物安全完整。(5)协助做好徐XX的编撰。(6)领导交办的任务。

二、授权审批活动事项应实行授权审批制度,根据本单位的业务特点、经济事项的规模,明确经济活动的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并进行清晰地描述。

三、人员管理

(一)建立人员上岗标准在内部控制体系中,每个岗位都应配备胜任岗位工作的人员。设置人员上岗标准,明确每个岗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能力、素质、技能和专业资质。

(二)岗位轮换对于业务活动中重要的岗位、高风险业务对应的岗位,应建立定期轮换机制。通过岗位轮换,由不同的人员承担重要工作和高风险工作,有利于降低舞弊,减少错误,不断改进和创新。预算业务控制第一节预算业务分析

一、预算业务描述预算工作是单位开展经济活动的起点,是对本单位的人员、经费、物资、设施等各项资源的预先安排,是实现单位资源优化配置,合理、有效使用的基础。预算业务包括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评价等环节,通过建立编制及时、程序规范、方法科学、内容完整的预算工作机制,才能强化、落实经费和资源管理责任,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办公室是预算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的预算编制、预算调整,监督各职能科室的预算执行进度,以及决算工作。各职能科室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科室的预算,办公室设立预算工作小组,对于涉及本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重要活动的预算等进行讨论和集体决策。

二、业务的主要风险

1、预算编制的过程短,准备不充分,预算编制质量较低;预算项目不细化,随意性大,可能导致预算约束不够。

2、单位内部预算指标分解批复不合理,可能导致内部各职能科室财权与事权不匹配。预算调整缺乏严格控制,可能导致预算约束力不足。

3、未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安排各项收支,预算执行缺乏分析,未建立沟通机制。

4、决算与预算存在脱节、口径不一,难以及时反映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评价机制不完善,缺乏有效监督。

三、控制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预算管理制度;预算安排有序、审批程序规范;科学组织预算项目申报,对于重大预算项目进行申报论证,预算项目申报材料齐全、内容完整;完善预算执行机制,使预算到有效执行;定期编制预算执行分析报告,客观分析部门与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对出现的预算执行偏差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整改意见;根据预算执行分析提出预算调整方案,调整理由充分。

四、主要控制环节和关键岗位

(一)归口管理及关键控制岗位办公室是预算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的预算编制、预算调整,监督各科室的预算执行进度,以及决算工作。预算业务的关键岗位包括: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办公室负责人;各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

(二)主要控制环节和表单预算业务的主要控制环节包括:预算编制、预算审批、预算执行分析、预算调整、决算及预算绩效评价。预算业务的重要表单:预算申报表。第二节预算业务控制流程

一、预算编制

(一)基本要求预算编制是制定筹集和分配预算资金年度计划的预算活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范的主要内容。预算编制应当遵守编制预算的原则,按照编制办法和程序进行。预算编制控制是对预算编制程序、预算编制执行、预算编制项目、预算编制报表等进行规范化控制,防范编制风险。单位应明确各职能科室的预算编制职责和岗位设置。办公室是预算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应按照“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项目库管理,实行零基预算”的预算管理模式,将全部收入、支出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完善预算控制措施。

(二)控制目标

1、编制及时:预算编制工作应在区级财政要求时间内完成。

2、程序规范:有清晰、规范的预算编制和逐级审批流程。

3、内容完整:涉及收入支出的各个层面。

4、项目细化:将所有收入、支出因素都考虑进来,编制科学、合理、清晰、量化的项目绩效目标。

5、数据准确:预算所涉及的项目数据应真实准确。

6、方法科学:在考虑预算编制因素时,需要进行科学的测算。预算编制过程中内部各职能科室间进行充分沟通协调,实现预算与资产配置相结合、与具体工作相对应,根据工作计划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

(三)业务流程办公室会同各职能科室负责编制单位年度预算。预算编制中应统筹安排资金,保证项目支出,确保收支平衡。部门预算编报流程如下。

1、部署预算编制工作办公室根据区级财政部门的部署,召开本单位预算编制会议,启动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各职能科室要学习、领会预算编制有关政策,确保预算编制相关人员及时全面掌握相关规定。

2、部门预算“一上”编制(根据区级财政要求可调整)各部门结合分管的业务,在办公室的指导下,编制本部门的项目支出预算、专项资金支出预算,上述预算经由办公室汇总复核形成本单位次年度部门项目预算(“一上”),经办公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报区文化局党委会议审批后,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发后按规定程序报送。

3、部门预算“二上”编制根据预算工作部署,办公室根据财政主管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正式部门预算,主要包括收入预算、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人员经费支出预算,项目经费支出预算、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等。经办公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报区文化局党委会议审批后,将正式部门预算(“二上”预算)按规定程序报送。

4、部门预算下达单位的正式部门预算经财政主管部门批复后,办公室应及时将预算信息通报各有关项目实施科室,并下达预算核定通知书。具体流程详见工作流程图。预算业务流程部署预算编制工作预算“一上”编制预算“二上”编制财政部门下达预算明确预算编制的要求和内容;根据单位的发展目标制定预算编制工作计划。开始结束进行预算项目汇总,审核后上报。根据正式下达预算控制数,编制正式预算。将财政主管部门下达的预算数通知各职能科室。

(四)控制措施

1、落实编制责任各职能科室由专人负责预算编制工作,根据历年项目经费支出需求,结合处室工作规划,测算下年度项目支出预算,早计划,多调研、多论证,预算准备充分。

2、采用有效方法确保预算编制科学、合规(1)掌握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财政部、市财政局的有关政策要求和预算管理规定,科学编制预算。(2)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各职能科室要加强与办公室的沟通协调,克服预算编制与己无关的错误思想,重视预算工作,主动学习预算业务,防止预算编制草率、粗糙、缺乏科学性。

3、落实审核责任办公室根据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等规定,严格审核各项预算和绩效目标,确实做到精打细算,把钱花在刀刃上。

二、预算执行

(一)基本要求预算执行是指经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的预算的具体实施过程,是把预算由计划变为现实的具体实施步骤。预算执行工作是实现预算收支任务的关键步骤,也是整个预算管理工作的中心环节。预算经过指标分解,审批下达至各职能科室后,各职能科室应当根据下达的预算安排各项收支,确保预算严格有效执行。预算执行控制就是为维护单位预算管理的严肃性,杜绝预算执行过程中违规行为的控制。

(二)控制目标1经费使用部门根据批复的预算安排各项收支,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金额和用途安排各项支出,确保预算严格有效执行。2建立预算执行分析机制,定期通报各职能科室预算执行情况,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3建立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跟踪机制,保障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杜绝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等问题。对预算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和改进。

(三)业务流程各职能科室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启动前,各职能科室应将项目实施方案及经费使用情况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审批同意后启动项目。项目实施后,各职能科室凭相关审批手续,报销项目经费。办公室负责每月按照同级财政部门通过国库单一账户支付系统下达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额度安排支出;每季度会同有关项目实施科室根据同级财政部门审批的用款计划安排项目支出。

(四)控制措施

1、落实预算执行进度责任制人员经费预算执行进度,由组织人事科根据预算批复和每月实有人数及有关工资发放标准落实;公用经费预算执行进度由办公室和各职能科室根据预算批复共同落实;项目经费预算执行进度由办公室和项目实施科室根据预算批复及工作进展情况具体落实。

2、采用有效方法确保预算执行的严肃性、科学性(1)明确预算执行方式。预算执行方式分为三种:一是直接执行,适用于在预算内部审批下达阶段已经明确预算指标、支出标准和支出方向的业务事项,如支付电话费、聘用人员工资等。二是申请执行,适用于预算总额确定但具体内容需随着工作开展逐步明确的业务事项(如部分委托业务等专项经费)和支出金额不明确的业务事项(如突发事件等)。三是政府采购执行,适用于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规定、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经办理政府采购业务后方能支付的款项。(2)加强对预算执行申请的审核。对依申请执行业务事项,相关职能科室必须在确定的预算指标下提出执行申请。对预算执行申请额度超过执行预算指标的,相关职能科室应当先申请预算调整,增加可执行预算指标后,再提出预算执行申请。

1、建立预算执行监控机制办公室和各职能科室应加强沟通,运用财务信息和其他相关资料对各职能科室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执行中的偏差,对大宗物资采购等重大预算项目,办公室应跟踪实施进度和完成情况。

2、建立预算执行分析机制办公室应定期通报各职能科室预算执行情况,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3、加强监督检查办公室根据控制目标与风险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具体内容有:是否落实预算执行责任;是否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使用各项经费,是否年底突击花钱;是否建立预算执行的分析和沟通机制。

三、预算调整

(一)基本要求预算调整是指经过批准的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者减少收入的变更。预算调整包括申请追加新的项目、申请追加已批准项目的预算资金、申请已批准项目间预算资金的调剂使用等。预算调整控制是对预算调整环节的控制,保证预算调整依据充分、方案合理、程序合规。各职能科室负责提出预算调整方案,报分管局领导审核。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预算调整项目,报办公室分管局领导和文化局主要领导审批后上报同级财政部门。各职能科室经办人和办公室预算管理人员具体负责预算调整工作。

(二)控制目标规范预算调整程序,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发挥预算对经济活动的约束作用。

(三)业务流程按照财政年度调整预算工作的要求,各职能科室编制预算调整方案,依次报科室主要负责人、分管局领导审核后送办公室汇总,办公室对有关科室预算调整方案作统筹安排。

1、项目调整项目调整,是指一级项目内容的变化或金额的增减(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视作一级项目)。在年度预算执行中,每个项目只能进行一次项目调整。项目调整经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后需报分管局领导和局主要领导审批。

2、经常性经费调整经常性经费主要指单位基本支出,包括人员工资、社保经费、日常公用定额、单位综合定额等方面的支出调整。经常性经费调整主要根据人员实际数量,按照财政统一标准进行,由办公室负责调整,报局主要领导审批。

3、预算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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