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协议书甲方:乙方:为了加强锅炉房的安全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确保维保过程中乙方的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自愿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
第二条: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三)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权利;
(一)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二)乙方负责为所有乙方工作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维保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
(三)乙方应对工作现场的行为完全负责,乙方工作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保护工作;
(四)乙方在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维保现场。
第三条: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在维保现场必须做到:
(一)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二)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烟的区域不得吸烟;
(三)现场内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业不得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
(四)未经甲方负责人批准,不得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装置和安全标牌;
(五)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保护现场临时用电电缆及配电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压砸电缆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六)不得在高处临边一米范围内堆放活动材料;
(七)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处临边竖立放置工具和线材;
(八)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九)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安全责任本协议约定期间由于乙方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由乙方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第五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年月日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