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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用电安全协议(模板)

2024-06-26 来源:易榕旅网

施工用电安全协议(模板)

施工用电安全协议(模板)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土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安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工程名称: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46-200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999)以及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等有关规定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临时用电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1贯彻落实国家及天津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2审阅乙方临时用电申请,并把乙方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进行备案。3负责提供施工电源,并把施工电源送到(经双方共同验收)符合安全标准的二级分配电箱。并对乙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5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6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及天津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3、保证所使用的二级分配电箱及下设的电箱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天津市制定的安全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4、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记录,确保安全用电。

5、乙方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小插板。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

6、现场移动照明必须采用封闭式碘钨灯,严禁使用开口式碘钨灯;在特别潮湿地段照明,必须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7、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戴好防触电防护用品;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8、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电源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潮湿及手持工具末级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配电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做固定。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箱门内侧应标有单线系统,箱内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周围不能有杂物。

9、乙方人员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源及其它不安全的电气设备,如需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操作。

10、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对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11、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记录。

12、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经主管部门鉴定属于乙方因违反上述协议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提供的电源线路设施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全责。

13、为了更好的加强和促进乙方施工期间的临时用电管理,乙方在本标段施工期间,必须向甲方缴纳¥:5000.00元(伍仟元整)临时用电安全保障金,若是乙方在施工期间无任何触电事故,工程完工时甲方将如数返还乙方的临时用电保障金。

三、双方有关未尽事宜补充条款乙方在甲方现场施工期间必须遵守现场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若经检查发现乙方违反甲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规定以及上述规定要求,甲方可按照细则要求对乙方做出相应的经济处罚。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条款详见附件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生效至工程完工终止。土建单位:(盖章)安装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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