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戒毒人员年度评估应包含以下内容:这一年的接受检测督促情况,工作生活情况,综合表现评定,家庭关系协调,精神状态等等。
法律依据:
《戒毒条例》
第二十三条 社区戒毒自期满之日起解除。社区戒毒执行地公安机关应当出具解除社区戒毒通知书送达社区戒毒人员本人及其家属,并在7日内通知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