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流程办理手续: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申请离婚登记后,会有30日的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3、婚姻登记机构进行审查,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比较:离婚和诉讼离婚相比,协议离婚具备省时、省钱的优点,但也存在一些不利因素:
1、民政局协议离婚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不具有法律强制效力;2、协议离婚常常留有隐患,离婚后容易因离婚协议的内容得不到履行引起财产分割等方面的纠纷。
综上所述:有两种方式一种为协议离婚;流程是,申请、审查、登记。另一种则是诉讼离婚,写民事诉状,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立案庭审查后,缴费;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