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妆不是赠予男方的。
嫁妆是女方家庭为女儿出嫁时所准备的财物,通常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不属于男方或夫妻共同财产;嫁妆的性质通常不会因为婚姻的解除而发生变化,即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嫁妆也不应退还给男方或其家庭。嫁妆的目的在于支持女方在新家庭中的生活,而非作为对男方的赠与,因此在离婚时,嫁妆不应被视为需要分割的共同财产。
嫁妆的历史演变:
1、起源于古代的婚俗,最初是为了帮助女方在新家庭中有一定的经济基础;
2、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文化背景下,嫁妆的形式和意义发生了变化,有时被视为女方家庭地位的象征;
3、在某些地区,嫁妆曾经是女方家庭必须提供的,与男方的彩礼相对应;
4、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妇女地位的提高,嫁妆的传统意义逐渐淡化,现代更多地体现为父母对女儿的祝福和支持;
5、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法律对嫁妆有明确的规定,以防止其成为婚姻交易的一部分。
综上所述,嫁妆不是赠予男方的,是女方个人财产,不属于男方或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应被视为需要分割的共同财产。嫁妆的目的在于支持女方在新家庭中的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