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离异时,其中一方分得二套房屋,现离婚证日期距今不满三年,另一方在婚后,现家庭名下无房(再婚配偶在结婚前的单身状态下有购房资格),那么,再婚家庭可以购买一套住房。
2、上海户籍家庭,夫妻双方均为再婚,且双方原家庭均只有 1 套住房、离婚时又将原家庭住房分给了前配偶,那么,现家庭在没有住房的前提下可以购买 1 套。
3、夫妻离异不满三年的,离异前家庭只有一套房产的,净身出户的一方可以购买一套房产。
法律依据:
《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第三条 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