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引产证明在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局办理。引产证明是孕妇不是进行性别鉴定的证明,医生是怕孕妇做性别鉴定而作的检查。在正规的医院,已婚妇女要引产必须出示引产证明,引产证明在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局办理。在正规的医院,已婚妇女要引产必须出示引产证明,引产证明在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局办理。未婚女子如年龄未满18周岁则可以直接引产,无需任何证明;如若大于18周岁则需要出具引产证明。因此,有离婚证是能进行办理的,这需要在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局办理。但是大家需要知道孩子也是有生命权的,作为父母的需要谨慎决定,并且要多了解引产的一些注意事项,才能对自己有好处。婚姻每个人都想按照自己的意愿来组建,但是有些家庭过得并不是那么幸福,离婚就成为很常见的事情。
一、通常生小孩一定要结婚证吗
小孩母亲确定怀孕三个月之内,小孩父母持双方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双方“婚育证明”到小孩母亲户口所在妇幼保健站开始定期孕期体检。小孩父母可持保健站出具的“孕三月建卡证明”到小孩母亲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办理“准生证”。孩子出生后半个月内,小孩父母凭“孕产妇保健手册”、“儿童保健手册”、“准生证”并填写医院提供的“孕妇须知”,由医院出具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
在医院生孩子的时候是不需要结婚证的,但办理小孩子其他事情时需要结婚证,所以这些证件需要事先就准备好,待需要时直接拿出来就行。不要到用的时候才发现证件找不着或是丢失,这会影响小孩子的户口和疫苗接种等事情。
二、没有出生证明的小孩怎么办,如何上户口
没出生证明,一般会是以下几种情况:
1、孩子属于婚前出生;
2、孩子是计划生育规定之外出生的,属于超生;
3、孩子不是子亲生的属于抱养的;
4、孩子是弃婴,没有去相关部门登记直接养育的。
第一种情况还好办,如果父母在孩子出生后三个月内及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按照户籍办的要求补全各种资料,孩子就可顺利入户登记了。
第二种情况,按政策要求缴纳一定年限的计划外生育费才可办理入户登记。有些家庭,不愿交纳相关费用,等孩子大了,不得不上户口的时候,办理起来就会麻烦些,为了证明孩子是亲生的,需要做DNA亲子鉴定。
第三种情况,抱养的孩子,上户口操作起来也很麻烦。先看你是不是合法领养的。如果符合领养条件,办理了相关的领养登记手续,是可以带着这些材料去派出所上户口的。如果不是合法领养的,就不具备上户口条件,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四种情况,收养的弃婴,首先要到民政部门登记备案,证明是弃婴后且确定无人认领,才能建立领养关系,之后可以按照户籍办的要求办理入户手续。
大多数情况,户籍办都会要求证明是不是亲生的,现在证明是否是亲生的最有效地方法是DNA鉴定,就是大家熟知的亲子鉴定。
现在,产妇生孩子,一般都是在医院出生,在医院,就直接办理出生证明了。
在大城市,如果出现急产,来不及赶到医院,即使在家里产下孩子,孕妇一般也会到医院接受治疗,包括母婴的身体检查等,这种情况下,医院也会办理出生证明。
在一些农村,如果在家里生孩子,由农村接生员接生,国家也有规定,凡由村接生员接生的新生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均需由村接生员携带《接生员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辖区卫生院签名后方可办理。已退休的接生员,其《接生员证》可到县妇幼保健院保健科进行复印。
最难办的就是在家里出生,没有接生员,事后也没有到医院,这样出生的孩子怎么办理出生证明呢。
按照有关规定,不是在有助产技术服务资格医疗机构出生的婴儿,其《出生医学证明》由出生地区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签发。要办理《出生证明》有相应的流程:一是由婴儿父母亲笔签署的“亲子关系声明”;二是婴儿出生情况旁证。旁证为接生人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同时附件接生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三是由父母双方到当地居委会(村委会)开相关证明,再到妇幼保健医院出示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填写完表格后,最后再到指定医院做亲子鉴定,出具DNA亲子鉴定书以示证明。
在家中产子风险很高,母子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即使在欧美崇尚自然分娩的国家,绝大多数也都是在医院生孩子。此外,在家中生产的小孩不方便上户口,小孩将会成为黑户。如果因为突发情况不得不在家生产,父母们也要及时到医院,进行检查治疗,也好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给孩子上户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