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注意以下几点:
1、尽量不要承认自己没做过的事;即使被刑讯逼供,也尽量不要承认自己没做过的事。由于公诉人.法官有可能无视你提出的被刑讯逼供的抗辩理由,直接以你的有罪供述为定案依据。因此,如果作出有罪供述,被判有罪的风险将急剧增加。
2、尽可能保留被刑讯的证据;记住地点、方法、受伤部位,甚至包括当天穿的衣服等细节,因为这些都是排除非法证据时的重要细节。假如你记错了,前后说法不一致,那也很难取信于调查人员。
三、抓住所有投诉的机会;在后面的每个诉讼阶段,都要提到自己被刑讯。即使在判决后的二审、申请再审等阶段,也仍可提及。但是在提到时,一定要有理有据,把经过说清楚,提供可供调查的线索。
四、找个好律师。当他遇见你时,你会把自己的刑讯告诉他,把可供调查的线索告诉他,让他去调查,有利于排除非法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